2022年重庆秀山考核招聘公费师范生、医学生、特岗教师公告
2022年07月25日讯: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定向秀山自治县的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一)教育岗位(178名)。
1.我市为秀山自治县农村小学订单定向培养的2022年应届毕业全科师范生70名
2.我市为秀山自治县订单定向培养的2022年应届毕业二年制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25名、五年制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7名;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2年应届毕业秀山籍公费师范生1名;
4.202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特岗计划”教师75名。
(二)卫生岗位(2名)。
2017年与原重庆市秀山自治县卫生计生委签订《重庆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定向就业协议书》、经市属普通高校统一录取和培养锻炼、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及相应学位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2名。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招聘条件等详见《秀山自治县事业单位2022年考核招聘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7月29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3)(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资格审查。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对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学校出具的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证明)的人员,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但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按“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如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教师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核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cqxs.gov.cn/进人力社保局子栏目http://www.cqxs.gov.cn/bm/rlsbj/)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2年7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地点。
教育岗位:秀山自治县教委一会议室,咨询电话:023-76868800。
卫生岗位:秀山自治县卫生健康委705室,咨询电话:023-76672237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应试人员应如实填写《秀山自治县事业单位2022年考核招聘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名表》(附件4),提前准备好有关报名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5)。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单位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熟知《秀山自治县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公告》(附件6),报名时提供《秀山自治县事业单位2022年考核招聘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服务期满特岗教师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招聘单位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五、考试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其中乡镇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和幼儿教师岗位分数构成为“笔试成绩+学业成绩+综合成绩”的方式进行,服务期满“特岗计划”教师、教育部直属公费师范生和临床医生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等于笔试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笔试内容:教育岗位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卫生岗位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笔试时间90分钟。考试大纲参照《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2年4月12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初定于2022年7月30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将于7月30日17:30前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进人力社保局子栏目http://www.cqxs.gov.cn/bm/rlsbj/)公布。
(二)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小学全科教师岗位和幼儿教师岗位除参加笔试外,还需考核其大学期间的“学业成绩”和“综合成绩”。考核成绩以毕业院校书面提供成绩为准。学业成绩、综合成绩分别按同一学校同类专业分别计算。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
1.教育岗位
(1)农村小学全科教师岗位、幼儿教师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50%+学业成绩×25%+综合成绩×25%。(2)服务期满“特岗计划”教师岗位、教育部直属公费师范生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
2.卫生岗位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笔试成绩、学业成绩、综合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进入体检人选名单于考试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确定。体检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 机构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方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招聘方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查”原则,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要求,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七、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将在秀山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网址:http://www.cqxs.gov.cn/进人力社保局子栏目http://www.cqxs.gov.cn/bm/rlsbj/)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cqxs.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毕业时间、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八、选岗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进入选岗环节,按考试考核总成绩高低为序依次选择聘用岗位(即选岗)。其中:“特岗计划”教师按原服务岗位拟聘不再进行选岗。
教师岗位:按报考该岗位拟聘用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即“选岗”),如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按学业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若仍出现并列,则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选择聘用单位的顺序。
卫生岗位:按报考该岗位拟聘用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聘用单位(即“选岗”),如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由考生现场抽签确定选择聘用单位的顺序。
具体招聘单位、选岗时间和地点将于考察结束后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
九、聘用及待遇
选岗后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本次考核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所有岗位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本县最低服务满6年方能交流、调动(“特岗计划”教师服务5年及以上);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承担剩余年限的违约金(订单定向医学生按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招聘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工作规范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考核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秀山自治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本公告由秀山自治县人力社保局、秀山自治县教委、秀山自治县卫生健康委负责解释。
考试考务咨询电话:023-76889338(县人力社保局)、023-76868800(县教委)、023-76672237(县卫生健康委)
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报名)。
附件:
秀山自治县事业单位2022年考核招聘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3.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
4.秀山自治县事业单位2022年考核招聘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服务期满特岗教师报名表
5.现场报名所需材料
6.秀山自治县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公告
附件下载:
附件1.秀山自治县事业单位2022年考核招聘公费师范生、公费医学生、服务期满特岗教师岗位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