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9 10:39:38 来源: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公告
为满足工作需要,根据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和学校人才引进有关规定,经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名。
一、学校概况
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是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举办,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公办普通高校。学校前身是航天工业部西南职工大学,始建于1983年;1999年转制成为重庆市第一所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
学校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定向培养直招士官高校”“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试点院校”“全国航天特色学校”“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重庆市示范性高职院校”“重庆市优质高等职业院校”。2019年被教育部、财政部确立为“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建设单位。
学校现有江北校区、渝北校区、江津校区和两江校区,在校学生15000余人。江北校区前身是064基地驻渝办事处,地处重庆市江北区红石路,打造“育训融合”综合培训园区;渝北校区前身是陶行知创办的重庆社会大学,地处重庆市渝北区松桥路,打造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江津校区前身是拥有百余年历史的江津师范学校,文化底蕴深厚,地处江津区白沙镇,创新混合所有制合作办学模式打造专精特新产业学院;两江新校区位于重庆两江新区航空航天产业园,周边高新产业集聚,区位优势优越,是中国航天服务重庆、服务社会的重要窗口,打造产教融合生产性实训基地。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
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1名,详见附件1《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情况一览表》
四、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总体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廉洁奉公,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及职业道德和教书育人的精神;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立德树人,德技并修、工学结合。
2.年龄3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93年3月16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3.自愿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和调整。
(二)具体要求
请参考附件1《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情况一览表》列出的任职基本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学习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方式
学校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竞争”的原则,采用直接考核方式公开招聘。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招满截止。
2.报名方式:
扫描下方二维码或复制报名链接,提交相关信息。
https://f.wps.cn/g/3MVcUPCp/
3.报名所需附件材料:
应聘者应将下列材料按顺序压缩后上传至报名链接。
(1)《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扫描件(往届生提供所有类别的学历学位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认证;应届在读学生提供相关在读证明或就业推荐表;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
(3)其他证书、获奖或证明材料扫描件;
(4)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扫描件(岗位有要求者);
(5)个人简历(里面附证件照、生活照)。
上述材料暂只需提供扫描件或电子档,待进入面试时再提供原件。应聘材料应如实提供,表格内容须按要求填写。
六、人员录用
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合同,购买企业养老保险。
七、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两江大道1000号
邮政编码:401120
人力资源处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3-67607113
电子邮箱:cqepchr@163.com
学校网址:www.cqepc.cn
本简章由重庆航天职业技术学院人力资源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