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定向招聘教师11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02 08:55:56 来源: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24年第二次面向北京生源应届定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2024年应届定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密云区教委所属学校具体招聘情况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北京市户籍(不含户口及档案寄存在毕业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列入北京市乡村教师计划定向招生的2024年应届师范类专业毕业生。
(二)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自愿长期在密云区从教,服从密云区教委调剂。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在报道前须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级别的教师资格证(或取得与之对应的有效期内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报考幼儿园、中学岗位的考生所持教师资格证学科须与所报岗位一致;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且实施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其相关证明,且要在2027年6月30日前要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六)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0日及以后出生)。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详情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即日起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beijing.gov.cn/)、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http://www.bjmy.gov.cn/)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
1.现场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2.现场报名地点:北京市密云区青少年宫(北京市密云区新南路114号)。
3.现场资格审核
参加现场报名的人员按照职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表1份(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
(4)在校期间已结业课程的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公章);
(5)就业推荐表原件(加盖学生处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公章);
(6)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1份),四六级未通过的,如学校有不与毕业证、学位证挂钩的规定,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须提供学校开具的相应证明(1份);
(7)报考教师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明。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均合格的,须提供网上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1份);实施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的,须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其相关证明(须在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8)师范类专业证明(专业要求“师范类”的岗位需提供,并加盖教务处公章);
(9)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
4.现场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当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安排
1.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确定名次;如果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以面试主考官的评分确定名次。
2.笔试
笔试内容: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等相关知识。
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公布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
笔试成绩在密云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4.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
面试内容:师德修养、职业素养、专业知识和授课水平等。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密云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密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及综合成绩,每个岗位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及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如需复查只限一次。体检时间、地点在密云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范围。考察采取查阅本人档案、约见本人谈话、出具考察报告等方式进行,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从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七)确定拟聘人选
申报同一岗位考生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区教委统筹安排确定学校。
(八)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密云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根据相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先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上岗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档案转入区人才服务中心,自谋职业。
四、应聘人员须知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影响招聘的,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相应责任。
(二)本次招聘考试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培训,也未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市场上的培训课程和参考用书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5.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6.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逃避部队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四)如遇国家或本市出台相关政策,本次招聘工作将适时予以调整,相应补充公告将在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联系人:李老师 何老师 ;咨询电话:010-69042993
北京市密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