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亳州高新区及市直学校招聘教师100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9 15:42:15 来源:
2024年亳州高新区及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24年亳州高新区及市直学校委托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名非在编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4年亳州高新区及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共100名,具体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附件。招聘岗位计划等信息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ahg.com.cn/)、亳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ozhou.gov.cn/)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但须于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证书编号,否则取消专业测试资格。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4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7月27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退役军人报考,年龄限制相应放宽2年,为1976年7月27日及以后出生,且在报名时,须在简历中注明服役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ahg.com.cn/)。报名时间为2024年7月27日8:00至8月2日17:3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登录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ahg.com.cn/)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个人基本情况、教育经历等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网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进行网上报名的同时,审核人员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8月3日12:00前完成。
2.报考人员报名后至8月3日12:00前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8月3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 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8月3日23:00,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
3.网上资格审查并缴费结束后,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之比应不低于2: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市教育局核准后,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计划数。招聘岗位核减、取消情况于8月4日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统一发布。所报岗位因报名人数不足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8月4日9:00-10:30进行一次改报,逾期不再受理。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笔试范围以安徽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安徽省2024年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省命题考试笔试大纲》为准(详见http://jyt.ah.gov.cn/xwzx/tzgg/40693746.html)。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4年8月10日上午9:00—11:30《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教育综合知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并成功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8日8:00--8月9日18:00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准考证打印)。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50%、《教育综合知识》占50%合成笔试成绩(合成笔试成绩=学科专业知识×50%+教育综合知识×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5. 加分事宜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请上述人员于8月5日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书到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603办公室(地址:亳州高新区汤王大道与紫苑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联系电话:0558-5999091)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补办。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和证书复印件备查,并将符合加分条件人员,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对象为拟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具体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提前公布。
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合成成绩( 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2:1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对象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并列进入)。
现场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其中:
1.普通高校全日制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关于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且须于2024年8月25日前提供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学位证书。
2.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4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且须于2024年8月25日前提供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岗位需要的学位证书。
3.已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须提供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已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但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4.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他单位聘用人员须提供聘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退役军人享受年龄限制相应放宽2年的,须提供其入伍通知书(或入伍批准书)、退伍军人证明书(或退出现役登记表)等相关材料。
(六)专业测试
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事宜将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提前公告。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人员总成绩由笔试合成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其中笔试合成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计算公式: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加分)÷1.2×40%+专业测试成绩×6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成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以上成绩均相同,则采用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考察
对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按规定要求组织统一体检及考察。
具体体检与考察相关事宜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提前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信用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应当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中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等文件要求,对实施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的人员,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2次。(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笔试合成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八)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亳州市教育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教师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不能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待遇与管理
(一)管理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到亳州高新区所属学校及市直学校任教。
本次招聘人员如果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合同关系的,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和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关系,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全部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工资待遇
1.此次公开招聘的非在编教师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合同期限定为1年,由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合同期满,根据工作需要和教师工作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重新签订合同;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的,期满后不再签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2.招聘人员一律不入事业编制,人事档案转入所在学校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3.每名非在编教师每年财政保障人员经费8万元左右(含基本工资、激励性工资和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个人缴纳部分及单位缴纳部分)。每年年度考核合格,月增资50元/人。具体收入合同另行约定。
六、其他事项
1.考生要如实填报本人真实信息,提供真实材料,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均会取消考生报考和聘用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等后续信息,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建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jahg.com.cn/)、亳州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bozhou.gov.cn/)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如因考生未及时关注公告而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5999091 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0558—5887266 亳州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
0558—5678897 亳州市第十八中学
监督电话:0558—5125550亳州市教育局人事科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亳州市安鑫人才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