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台州市椒江区事业单位招聘卫生类人员公告
2022年07月04日讯:为满足我区事业单位补充卫生类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和《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椒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卫生类工作人员17名。具体的招聘单位、职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椒江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jj.gov.cn)和“健康椒江”微信公众号为本次招聘信息的指定发布媒体。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相关条件的各类人员。以下情况不得报考或者限制报考:
1、椒江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不得报考单位经费形式(来源)相同的职位。其中,椒江卫健系统事业在编人员不得报考椒江区教育局下属学校医务室医生职位。
2、与岗位之间存在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5、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3、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并符合《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根据中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即“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在 机构就业的,在招聘、派遣、落户等方面,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职称晋升、岗位聘用、薪酬待遇等方面,与临床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各招聘岗位所列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以执业医师报考的,需具有相应类别范围的执业资格。以临床医学专业报考妇科医生、影像医生等职位的,需提供相应执业范围的执业证书或上岗证。报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床医生职位的,执业证书注册范围需为内科、外科、全科或儿科专业。报考椒江区教育局下属学校医务室医生的,执业证书注册范围需为全科、内科或中西医结合。
四、报考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自己的报名、审核状态等有关情况。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1日8:30—7月13日17:00,考生需在报名时间内及时修改报考信息,确认报考状态,逾期不再受理。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7月11日8:30—7月13日18:30。
在线报名程序二维码: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相应报名材料和规定格式的本人近期照片。报考人员上网注册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学历专业等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虚假注册或者注册的姓名、身份证号、毕业院校、学历专业等重要信息错误的,招聘单位可以据此取消考试资格。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二)查询并改报名
时间:2022年7月15日8:30-7月15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改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报考人员请及时在报名期内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审核状态,报名成功后无需缴纳考试费。
招聘职位计划数与该职位报考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其中招聘职位计划数2个及以上的,放宽到1∶2,否则该职位不开考或按该职位的原开考比例相应缩减招聘职位计划数。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后的岗位实际招聘计划人数情况,在指定发布平台公布。
(三)准考证打印
时间:2022年8月10日—8月13日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登陆网络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时间和科目
(一)笔试时间
笔试时间:2022年8月13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科目
采取闭卷笔试方式,各职位均为2个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非卫生类)和专业知识(详见附件1)。笔试单科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由各笔试科目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
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与网上报名时一致),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考试不得使用计算器。
六、资格复审
笔试后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资格复审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指定平台上公布。
椒江区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职位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笔试总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的列入资格复审对象,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另行抽签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考察对象。
椒江区教育局下属学校医务室医生职位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
报考人员携带《报名表》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当提交有关申请材料,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集体户籍卡、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书(或证件、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还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部分招聘职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社保缴纳凭证等证明材料;部分招聘职位有“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等要求的,须提供相应证书;适用“两个同等对待”,以应届毕业生或研究生学历同等对待身份报考的,住院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报考人员所提供的证书(证件、证明)不全、不实或证书(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取消其录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录用资格。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方式方法同上。
七、面试
椒江区教育局下属学校医务室人员职位资格复审合格者入围岗位面试,面试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职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若有行业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椒江区教育局下属学校医务室医生职位的:考试结束后,按考生各项成绩乘以权重之和合成为考试总成绩,笔试和面试占最后总成绩的权重分别是50%和50%。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抽签确定名次。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在公示前放弃、体检不合格或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按该职位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送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指定发布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在考试成绩公布后四个月内需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与原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并到报考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后有放弃聘用资格、逾期不报到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均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原农村户口的须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或变更户籍服务处所。
2022年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度,新进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所有新聘用卫技人员应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如聘用时尚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须在按正常报考年限连续考试三次后取得,否则将予以解聘。聘用人员须在椒江区卫生事业单位服务满5年才允许流动(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
十、注意事项
(一)年龄计算至2022年7月1日(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招聘职位所需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从业资格以及职位所需的其他有关证书(证明)等取得时间截至2022年7月1日(招聘计划表中有专门说明的除外)。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
(二)户籍。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以2022年7月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椒江生源毕业生和台州普通高校2022年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椒江生源毕业生是指经高考且被高校录取时的户口所在地为椒江的毕业生)。截至2022年7月1日及之后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报考人员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证件均指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市民卡、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的户籍证明。
(四)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五)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人事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信用浙江”上予以公布。
(六)结合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考试期间考生应当遵守各项防疫防控要求(详见附件3)
(七)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椒江区卫健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八)符合条件的医学类人才,可以按照《椒江区社会事业人才发展三十七条》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优惠政策。
(九)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椒江区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电话:0576-89023710)或椒江区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76-88815306)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十一、咨询和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等工作由椒江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椒江区教育局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椒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招聘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各职位招聘的有关信息、报名手续、招聘进展情况等有关具体问题,请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直接联系。
椒江区卫生健康局咨询电话:0576-89039611、89069368。
椒江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576-88815306
有关报名程序系统的技术问题,请咨询华顶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电话:0576-88062325。
本公告由椒江区卫生健康局和椒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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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