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9 09:10:52 来源:
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此次招聘的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下属事业单位共2家。具体如下:
(一)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萧山区。主要负责开展粮食流通各个环节的粮油质量检验监测;承担本省收获粮食的质量安全监测和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工作;本省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建设的技术支撑工作等。
(二)浙江省粮油交易信息中心: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预算形式为经费自理,单位地址位于杭州市拱墅区。主要负责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信息化建设规划编制的辅助工作;全省粮油和物资信息的收集、分析、预测和发布;省级储备粮油轮换竞价交易工作等。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2家事业单位本次共招聘2个岗位2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4年7月30日前。国(境)外学历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工作经历要求,按照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3日9:00-3月28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3日-3月29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3月23日9:00-3月30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4年4月24日-4月26日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粮油质量检验岗位考试包括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浙江省粮油交易信息中心综合业务岗位考试包括笔试、面试。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4年4月27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分上、下午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17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专业技能测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前安排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面试及专业技能测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和留学人员可分别提供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本人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考试。应聘人员提供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
3.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综合评价应聘者的工作能力以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专业技能测试: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粮油质量检验岗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粮油质量检验专业技能。
面试或专业技能测试单项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1.考试完毕,根据下列办法计算总成绩:
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粮油质量检验岗位按笔试占40%、结构化面试占30%、专业技能测试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
浙江省粮油交易信息中心综合业务岗位按笔试、结构化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2.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除前述已经明确的外,招聘单位将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按照本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lswzj.zj.gov.cn/,公示公告);
2.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网站(http://www.zjlyzjzx.com/,公告信息);
3.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专题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在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5773041(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纪委);0571-85773026(浙江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人事处)。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各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1.浙江省粮油产品质量检验中心:0571-88827829,88803187。
2.浙江省粮油交易信息中心:0571-85776035,85776001。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