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3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9 09:14:38 来源: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关于所属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参加本次招聘的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所属2家事业单位,机构规格均为正处级,具体是:
(一)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七六三处,中央部属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负责战略物资的收储、轮换、出库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单位位于金华兰溪。
(二)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八三七处:中央部属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全额补助,主要承担国家储备综合物资管理任务。单位位于宁波镇海。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27个岗位36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1.部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年7月底前毕业)。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2.招聘对象范围不限的,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个别岗位退伍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详见附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对于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招聘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工作经历的要求,一般按劳动(聘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对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本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3日9:00-3月28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办组织笔试的省属事业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3日-3月29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时间:2024年3月23日9:00-3月30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员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如取消招聘计划的,届时将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已缴费人员在2024年4月24日-4月26日上网(http://zjks.rlsbt.zj.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均按5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暂定2024年4月27日(全天),杭州市内。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客观题)和《综合应用能力》(主观题)。两个科目考试不间断进行。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5月17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一般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能入围面试。
2.面试
面试前安排资格复审,有关安排另行在网上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综合素质(如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解决问题能力等)。
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不能按照招聘单位要求时间入职的,视为放弃录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进行。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lsbt.zj.gov.cn/,事业单位招聘)、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zjks.rlsbt.zj.gov.cn/)、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所属公司网站(http://www.zjgcwl.com,通知公告)公布。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5118073(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人事处)。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联系电话如下: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七六三处:0579-89015770。
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浙江局八三七处:0574-86370846。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