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市江北区文史研究馆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6-18 15:59:42 来源:
宁波市江北区文史研究馆编外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宁波市江北区政协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江北区文史研究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和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以后出生),宁波大市范围内户籍,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技能要求等(具体详见岗位要求)。
4.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练运用办公软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 |
人数 |
性别 |
专业要求 |
其他要求 |
文史研究馆 工作人员 |
1 |
男 |
文科类专业 |
热爱书画 |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8日-6月26日17:30止。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获奖证书及其他反映本人能力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501883604@qq.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姓名”,报名表必须以word格式。应聘人员须对在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1.参加面试的考生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获奖证书及其他反映本人能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并进行面试。
2.拟录用顺序按面试得分从高到低依次选取。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资格。
(四)考察和体检
拟录用人员需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国家招考公务员的标准执行,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公示环节,体检费考生自负。体检不合格者淘汰。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淘汰。考察时需提供有公安系统出具的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期间未收到不良情况反映的予以录用,办理录用手续。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标准约为6万元/年(包括工资收入、加班补贴、五险一金等)。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后原则上最低服务期限为一年,一周年内,因个人原因,无正当理由离职的,奖金不予发放。
聘用公示期结束后一年内,若本公告招聘岗位聘用人员中途离职或被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在参加面试未被录用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五、其他说明
1.凡参加报名者,资料应真实准确,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人数不足3人,取消此次招聘。
2.拟录用人员因不能按时体检或不能按时到岗等各种原因影响录用的,视作自动放弃。
3.报考咨询电话:钟老师,0574-89382144;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4.本公告由江北区政协办公室负责解释。
宁波市江北区政协办公室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