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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事业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08 16:41:29 来源:

  2022年04月08日讯: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甬人社发〔2012〕180号)的有关规定,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海曙区文化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海曙区文化馆是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承担公共文化服务职能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分类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预算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主要职责为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繁荣群众文化事业;组织群众文艺作品创作和艺术作品比赛;培训群众艺术团队;开展群众文化理论调研;开展对外文化交流;举办各类艺术展览等。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热爱文艺事业,廉洁奉公,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吃苦耐劳的精神,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较强的戏剧(戏曲)表演及编导能力,能适应经常下乡进村;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学位和范围

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专业

招聘对象范围

戏剧表演编导

专技

1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本科:表演、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二级学科专业。

研究生:戏剧与影视学、戏剧戏曲学二级学科专业。

面向全国

  五、报考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择优录用。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4月18日9时—4月20日16时。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2022年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人员”,注册个人信息后进行报名(仅注册不报名无效)。考生根据岗位要求,仔细阅读有关内容,如实填写毕业时间、学历学位、专业等相关报考信息,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所设条件进行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4月21日9时-2022年4月22日16时。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查询时间:2022年4月24日9时-2022年4月24日16时,报考人员可登录考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根据报名和资格初审情况,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指标数比例不足3:1的,取消相应指标数。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4月25日9时—2022年4月27日16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进行缴费确认,未按规定时限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缴费标准:50元/科(浙价费〔2018〕21号)。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指标数3倍,将取消该岗位招聘指标。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市海曙区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及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千年海曙)上予以公布。因指标取消的报考人员将统一退还报名费。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考试各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即兴表演、作品编导。测评考生按照题目要求,自编、自导、自演一段10分钟的作品,形式不限,通过作品考察考生的综合艺术才能和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业务水平。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6确定笔试对象,如遇进入笔试的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笔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和时间、地点于专业技能测试结束5个工作日在宁波市海曙区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2、资格复审

  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定。

  资格复审须提供的证件材料为: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和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笔试。

  进入笔试环节的人员在资格复审开始48小时前,向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提交不参加笔试的书面确认书,可在该岗位中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笔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当场发放《笔试通知书》,因资格复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3、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根据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如遇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前两项合成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一般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海曙区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上公布。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定。请及时关注网站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面试空缺名额不递补。

  面试结束后,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专业技能测试×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都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面试和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海曙区人力社保局及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千年海曙)上公布。

  5、体检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体检工作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6、考察

  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等公务员录用考察相关文件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结果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7、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按规定在宁波市海曙区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如有异议,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在办理录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录用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招录单位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学历学位证书等取得时间的计算统一截至2022年4月8日(含)。除应届生外,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均须已取得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且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和岗位要求。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可等同于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不予录用),专业相近的以所学主干课程为准。

  (三)现役军人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含境外)脱产就读的人员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五)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入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当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六)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有关报考政策,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七)报考人员在选拔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5号令)处理。

  (八)本次公开招聘,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区招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九)本次招聘将结合本地疫情防控需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视为缺考。随着疫情的发展变化,如有最新防疫举措以考试前当地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为准。

  有关招聘信息可登录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千年海曙)或宁波市海曙区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http://www.haishu.gov.cn/col/col1229100182/index.html)查询,咨询电话:0574-87239679胡老师(海曙区文化馆,工作时间开放)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宁波市海曙区纪委海曙区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74-89188317。

  宁波市海曙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4月8日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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