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丽水市松阳县 健康系统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2023年02月21日讯: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1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专业)、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见附件《2023年松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
2.户籍不限;
3.部分岗位(专业)招聘范围、对象采取限制或放宽的条件详见招聘人员计划表;
4.松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招聘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服从组织分配,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为18至35周岁(1987年3月15日至2005年3月14日期间出生)。
3.招聘岗位(专业)所需专业学历、执业资格等其他条件需与岗位(专业)要求相匹配。
三、招聘办法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现场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松阳县卫生健康局一楼会议室(县城长松东路19号,松阳县人民医院旁)。
1.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毕业生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证件(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历届毕业生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需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材料。
报名时需交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于3月21日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到松阳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教科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一门,满分为100分。具体岗位(专业)的笔试科目见附件《2023年松阳县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笔试时间为3月25日上午,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三)面试
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放弃面试的,在该岗位(专业)中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四)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体检、考察对象按招聘岗位(专业)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后不再递补。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服务年限
聘用人员在松阳县卫生健康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不包括规范化培训时间),原则上还应于三年内取得相应岗位从业所需的执(职)业资格,否则,用人单位可立即与其解除合同,不再续聘。
五、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县域医共体两家医院岗位和县域医共体分院部分岗位使用事业编制报备员额,详见招聘计划表。
2.同一岗位(专业)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考试时考生自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橡皮和卷(削)笔刀。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社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7.本次招聘的有关公示、通知等信息,统一在“松阳政府网”门户网站(http://www.songyang.gov.cn/)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8.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疫情防控部门最新要求执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公告由松阳县卫生健康局、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松阳县卫生健康局0578-8063642
举报电话:县纪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0578—880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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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卫生健康局
松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