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金华市金东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2023年05月15日讯:根据教育事业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金东区教育体育局决定开展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中小学教师152名(事业编制教师52名,合同制教师100名),幼儿园教师130名(事业编制教师10名,合同制教师12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金华市金东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品德端正,能适应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从组织安排与调配。
(二)年龄要求:1993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学历、金东区教体局下属公办学校在岗雇员教师,1988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岗位,1983年5月12日以后出生。
(三)户籍要求:浙江省户籍。
(四)学历、学位和资格要求:
1.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2.“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位(独立学院、合作办学的院系除外),须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3.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2023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4.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5.报考幼儿园合同制教师须具备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
6.报考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需要满足下列条件:担任园长2年及以上或副园长3年及以上,中级及以上职称。
7.学历学位证书要求: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2023年5月12日,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专业要求:
专业对口,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招聘计划中的专业要求,详见《金东区2023年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附件2),参照《2018年教育部硕士研究生指导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设置。
(六)其他要求: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2.本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3.《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所规定禁止从事教师职业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金华市金东区光南小学(地址:金东区光南路与康济街交叉路口(东南方向),请各位考生按照地址描述进行导航。咨询电话:0579—82178217。
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号必须一致。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核:报名现场须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人员方可参加笔试。
审核通过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含事业编制教师和合同制教师,下同)3倍的岗位,根据“先合同制教师,后事业编制教师”的顺序按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
现场报名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①《金华市金东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附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于现场报名时上交;
②《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往届毕业生);
③户口本、本人身份证;
④教师资格证以及招聘岗位所须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⑤境外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⑥研究生须同时提供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⑦在职在编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
⑧报考幼儿园事业编制须提供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任职情况等佐证材料。
报名表(一式两份)经区教体局招聘小组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作为准考证,是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重要证明材料,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后果自负。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①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③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占60%)和教育基础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等,占40%),笔试时间150分钟。其中小学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参照初中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根据义务教育段和学前教育段的不同要求分别命制试题。
2.面试:
①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②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按实际招聘计划数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以下比例确定(有小数的四舍五入):招聘计划10人及以下的按1:3,招聘计划11-20人的按1:2,招聘计划21人以上的按1:1.5。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遇末位分数相同则同时参加面试。
③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④面试形式: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无学生状态下授课,俗称“讲课”),模拟上课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核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中小学音乐、中小学体育、中小学美术、幼儿园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上课+专业技能测试,其中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专业技能水平和教学基本功。
⑤对因招考人数较多、需要安排2个及以上面试小组的招聘岗位,为平衡不同面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保证公平公正,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面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面试最终成绩=考生面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岗位全部考生面试平均成绩÷同岗位本小组考生面试平均成绩)。
3.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合格分为60分。总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1.根据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3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有小数的四舍五入,下同),岗位招聘计划数30名及以上的,按1:1.2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学前教育岗位体检标准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函》(浙教资中心〔20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3.体检结束后,各岗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考察参照《教师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附件4),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生放弃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4.考察结束后,各岗位在考察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阳光择岗,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放弃择岗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聘用
1.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为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区教体局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逾期未签订的,视作自动放弃。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聘用条件等情况的,取消拟聘资格。未如期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5.合同制教师按《金东区公办学校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金东教体〔2023〕2号)规定参照在编教师管理。合同制教师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特岗津贴、绩效奖金均参照同等条件在编教师标准执行。
6.根据《金华市金东区教育高层次人才招引实施办法(暂行)》(金区政〔2022〕85号)精神,硕士研究生(本科为全国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师范类毕业且研究生为教育类专业),“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浙江师范大学初阳学院和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学院全日制本科优秀毕业生属第四类人才,享受相应人才专项补助和租房补助。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未安排也未委托、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组织任何培训班。任何兜售与本次招聘有关资料、信息的行为均与招聘组织单位无关,请报考人员切不要轻信。
五、纪律、咨询和监督
(一)招聘过程相关信息(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将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www.jindong.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金东区人民政府网、“金东教体之窗”微信公众号发布的相关通知,如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79-8217821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招聘工作由金东区教育体育局具体实施,金东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实行监督。监督电话:0579-8217352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东区教育体育局进行解释。
点击查看>>>
金华市金东区教育体育局
金华市金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