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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中共曲靖市委党校青年人才专项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14 10:30:52 来源:

  2023年08月14日讯:中共曲靖市委党校地处素有“珠江之源、爨乡福地”的千年名城—云南省曲靖市,是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市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学校占地199亩,总建筑面积50674平方米,校园风景秀丽、环境宜人,办学条件居云南省州(市)党校前列。学校现有教职工81名。

  为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拟公开引进青年人才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才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引才计划及公告

  (一)发布公告

  经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以下简称“规定网站”)发布《中共曲靖市委党校2023年青年人才专项引进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17日。报考人员可通过“规定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因查看其它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公告”所附相关材料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引才数量及专业要求

  引进人才6名。具体引进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公告”附件1《中共曲靖市委党校2023年青年人才专项引进岗位计划表》。

  (三)引才范围

  从指定高校范围内引进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毕业生)。详见“公告”附件2《青年人才专项引进指定高校名单(36所)》。

  三、引才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3.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须同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4.正式签约后承诺在中共曲靖市委党校连续、全职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

  5.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18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至网络报名截止时间;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曲靖市内在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公务员被开除或辞退未满5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未满5年的;

  4.在校期间有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享受政策

  (一)纳入中共曲靖市委党校编内专业技术人员岗位管理,执行曲靖市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等有关政策规定;

  (二)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租房补助3万元;

  (三)分别给予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每人20万元、10万元生活补贴。正式履行合同并年度考核合格的,给予生活补贴,分5年平均发放。

  五、引才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时间

  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

  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8月18日8:30至2023年8月22日18:00。

  2、报名程序

  网上报名流程:登录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阅读并同意考生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信息→确定报考岗位→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电子照片→提交审核→查看审核结果→网上打印准考证。

  (1)登录报名系统。报名网址为: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wsbm)。考生首次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为“000000”)作为登录凭证。为确保信息安全,请首次登录后及时修改密码并牢记,以后登录时使用姓名、身份证号和新密码登录。系统通过姓名和身份证号对考生进行标识,考生登录系统时,必须仔细核对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准确性。

  报名期间,每天凌晨4:00系统自动关断进行数据备份和维护,5:00再次开通,在此时段内不可进行报名操作,其余时间均可报名。

  (2)填写信息。报考人员填写信息时,应认真阅读并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填报或选择,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所载专业名称全称必须与招聘专业名称全称一致。专业名称中仅有“和”“与”“及”“及其”等连接词不同,连接词互换,连接词增减,多、少一个“学”字,最后一个“学”字的增减,英文字母大小写不同,专业前(后)包含“硕士”或“专业”两字等差别的视为同一专业。

  (3)确定报考岗位。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准确录入所报岗位的岗位代码后,应仔细查看并确认信息,避免报错岗位。

  (4)上传照片。照片须按要求上传,因照片不合格造成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或无法进入考场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个人照片上传前,考生须在照片上传页面下载照片审核工具对照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并保存的照片方可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头像电子照片,头部长度占照片长度的2/3左右,不着制式服装或与背景颜色相同的上衣,常戴眼镜的应配戴眼镜,单一颜色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5)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前,须完成相应信息的录入并再次仔细核对,确保各项信息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对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任何修改。因考生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提交审核的信息为无效信息。

  报名资格审核是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书,视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采用计算机审核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提交的信息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进行审核。

  (6)报名情况查询。报名期间,系统每6小时更新一次有效报名人数,考生可进入报名系统查询各岗位报名情况。

  (7)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3年8月29日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免笔试岗位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网络报名通过告知书。

  (二)笔试

  1、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免笔试。凡是网络报名审核通过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2、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须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

  3、笔试开考比例。引才计划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经市级主管机关批准,按比例递减或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数。

  4、笔试试题制作、阅卷,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

  5、笔试时间定于2023年9月2日,考场设在曲靖城区。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于2023年9月8日前,在规定网站公告栏目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考生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中共曲靖市委党校(电话:0874-3117823)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免笔试的考生,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按照引才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经市级主管机关批准后,等额面试或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

  须笔试的考生,在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的前提下,按照引才计划人数与拟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1:2比例的,经市级主管机关批准后,等额面试或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

  资格复审时若出现人员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自动)放弃资格复审的,须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经市级主管机关批准后方能进行后续招聘程序。

  2、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在“规定网站”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关注“规定网站”公告,保持电话畅通。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引才公告及计划表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立即取消拟体检、考察、面试、录(聘)用资格。

  (1)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准考证、网络报名通过告知书(免笔试岗位考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2张近期半寸正面免冠照片。其中: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单位公章)、《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2份。

  学历认定的程序: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验并打印;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验不到学历信息、又不能提供其他有效学历证明材料的,视为不符合学历资格条件。

  (2)主动放弃资格复审的,应在资格复审规定时间前3天提交《中共曲靖市委党校2023年青年人才专项引进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申请表》(签字按手印);

  (3)提交业绩评价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合”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免笔试考生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90%,须笔试考生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程序。

  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须在面试前3天向中共曲靖市委党校提交《中共曲靖市委党校2023年青年人才专项引进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申请表》,否则,应聘人员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若出现自愿(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达不到面试规定比例的,从报考该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只递补一次。若一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经市级主管机关批准后,等额面试或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

  2、面试方式:面试分为讲课与回答问题两个环节,面试时间为30分钟。其中:讲课20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

  3、面试内容:面试内容分专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素质测试两部分,其中:讲课环节对应专业能力测试,讲课内容由考生根据招聘专业自选;回答问题环节对应综合素质测试,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命题。该环节主要考察考生与报考岗位的匹配度、综合分析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4、面试试题的编制及要求

  面试试题的编制在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的全程监督下,由面试工作领导小组入围封闭完成,面试试题的保管和使用须严格按有关保密规定管理。

  面试时间、地点将在“规定网站”另行公告。

  (五)业绩评价

  业绩评价由中共曲靖市委党校青年人才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评价。业绩评价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10%。应聘者下载并填写《中共曲靖市委党校2023年青年人才专项引进业绩评价表》(附件3)(一式两份),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面试结束后,当场宣布业绩评价分数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成绩计算

  1、免笔试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90%+业绩评价×10%。

  2、须笔试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业绩评价×10%。

  3、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

  (七)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中共曲靖市委党校组织实施。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1、体检

  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由中共曲靖市委党校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孕产妇在孕产期可以申请延期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结果须附胸片及结论。

  考生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的,体检结果不予认可。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录(聘)用的疾病、病史等真实情况的考生,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录(聘)用。

  2、考察

  根据招聘政策要求,由中共曲靖市委党校对体检合格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政审和全面考察,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并提交有两人以上考察组成员签字认可的书面综合考察材料。

  因自愿(自动)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岗位空缺,只递补1次,若1次递补无符合条件人员、无人递补或递补后自愿放弃的,取消该岗位引才计划。

  体检、考察合格对象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必须在拟录(聘)用人员公示之前,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完本人人事关系辞职、解除劳动合同和聘用合同等手续。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并书面告知本人,同时报备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公示及办理录(聘)用手续

  中共曲靖市委党校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聘)用人员,报经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在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公示7个工作日。

  1、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聘)用的,由中共曲靖市委党校将拟录(聘)用人员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认定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要求办理录(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聘)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聘)用。

  办理录(聘)用手续时,入选人才未按规定取得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的,取消录(聘)用资格,责任由入选人才本人承担。

  2、在办理录(聘)用手续阶段,由于应聘人员自愿(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有不符合录(聘)用条件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办理录(聘)用手续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录(聘)用资格和违反了诚信承诺,取消录(聘)用资格,并书面告知本人,同时报备曲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曲靖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4、新录(聘)用的工作人员须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六、纪律及监督

  (一)本次青年人才专项引进工作,笔试、面试、业绩评价等在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的指导监督下进行,校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引才工作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招聘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办理招聘事项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七、重要提示

  (一)公开引才公告通过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qj.gov.cn)面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二)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三)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不按规定出示相关证件和迟到(超过规定时间30分钟)或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当场成绩记零分,其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未尽事宜由中共曲靖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中共曲靖市委党校0874―3117823

  监督电话:

  曲靖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874―3139516

  曲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4―3363658

  附件:

  附件1:中共曲靖市委党校2023年青年人才专项引进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青年人才专项引进指定高校名单(36所).doc

  附件3:中共曲靖市委党校2023年青年人才专项引进业绩评价表.doc

  中共曲靖市委党校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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