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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保山市昌宁县招聘紧缺专业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3-02-28 10:39:50 来源:

  2023年02月28日讯:根据《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意见的通知》(保人社发〔2022〕85号)、《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0〕18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昌宁县教育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教师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岗位

  (一)高中教师19人(语文2人、数学4人、英语4人、政治2人、历史1人、地理1人、物理3人、化学1人、生物1人)。

  (二)初中教师6人(语文3人、政治1人、地理1人、生物1人)。

  (三)职业高中教师3人。

  (四)特殊教育教师2人。

  (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高中教师和初中教师岗位。符合岗位要求的2021年至2023年毕业的省内外重点师范类高校及“双一流”大学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一本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获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再限定全日制,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再限定2021年至2023年未就业毕业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二)职业高中和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符合岗位要求的2021年至2023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招生计划一本专业未就业毕业生,获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30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不再限定全日制,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博士研究生不再限定2021年至2023年未就业毕业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

  (三)报考普通高中招聘岗位的须持有专业对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初级中学招聘岗位的须持有专业对应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2023年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中心出具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报考职业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岗位的应具有对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还未考取教师资格的,须承诺在入职3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到期未取得的将按有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四)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日。

  (五)报名考生须承诺在昌宁县域内学校至少任教5年。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

  行,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

  资格、技能及年龄要求;

  4.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过硬的综合素质,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语言表达

  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

  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

  结论的人员;

  3.受到禁考处罚期限未满人员;

  4.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签订协议、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3年2月21日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云南师范大学校园网、西南大学校园网、“昌宁教体”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由考生将报名材料传至指定邮箱报名,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时需将报名表(见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的毕业生提供学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在资格复审时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在校期间的学业成绩表、其他学习活动经历(党组织、团组织、班干部、学生会、社团等经历及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情况)、计算机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证书、外语水平证书及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原件扫描成PDF文件,打包并按“姓名+报考岗位”命名后传至指定邮箱:cnjyjrsk@126.com。报考者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未按要求格式提交材料或材料提供不充分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2.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3年3月3日17:30止。

  (三)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成资格审查组,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四)确定面试人员

  根据资格审核情况,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按实际报名人数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初步人选,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择优确定面试人员的主要参考依据包括:

  1.符合相应的招聘条件及范围;

  2.查阅相关资料优秀者:(1)学习成绩;(2)学习活动经历(包括担任学生会干部、党(团)组织干部、班干部经历,社会实践经历,因学习成绩优异获奖学金等);(3)学历层次;(4)院校层次;(5)计算机等级;(6)普通话水平;(7)英语等级;(8)与报考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

  在确定面试人员环节,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面试比例不足的,在同层次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中择优递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

  (五)面试

  1.面试方式: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面试采取说课方式进行,同一岗位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时间为45分钟,其中准备30分钟,说课15分钟。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普通高中和初级中学岗位说课内容选用该学科现行必修教材,职业高中和特殊教育学校招聘岗位说课内容由招聘领导小组成立专业命题组设置说课课题。

  2.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说课由考官现场量化打分,每一项评价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得出该项评价要素得分,所有评价要素得分之和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整场面试结束后集中宣布面试成绩,考生现场确认。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相同且有必要进行加试时,则另抽取说课内容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胜出(岗位排名靠前)。

  (六)签订协议

  招聘工作组根据面试结果,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岗位排名从前至后)并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签约人数1:1比例确定拟签约对象,经现场协商签订《昌宁县2023年紧缺专业教师招聘协议书》。

  (七)资格复审

  由县人社局及相关单位负责。签约对象须于2023年7月25日前将个人学籍档案投递至昌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昌宁县福惠路29号,联系电话:0875-7130908),由本人自带《昌宁县2023年紧缺专业教师招聘协议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考试合格证明)、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报到,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八)体检

  由县人社局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拟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考察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专业能力、报名及资格复审提交材料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核考察。考察不合格者,解除《昌宁县2023年紧缺专业教师招聘协议书》,取消聘用资格。

  (十)公示

  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昌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及拟聘人员基本情况、综合成绩、体检、考察结果。

  (十一)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拟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后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待遇按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的有关政策和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可按照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一)签约人员放弃签约、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放弃资格复审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

  (二)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遵守考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报考者必须如实填写、提交报名材料,不得缺项、涂改,若在报名、面试、体检过程中出现舞弊的考生一律取消招聘资格;招聘工作中,考生报名时填报的联系方式若多次联系不上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八、防控要求

  考生到昌宁参加招聘活动,届时须严格按照昌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最新标准执行。

  此公告由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宁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昌宁县教育体育局:0875—7130700

  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5—7131399

  昌宁县第一中学:普老师18087509046

  昌宁县第二中学:张老师18987532957

  昌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曾老师18987530643

  昌宁县第三中学:熊老师18987505618

  昌宁县思源实验学校:陈老师18987530447

  昌宁县特殊教育学校:文老师15187563005

  昌宁县监委纪委派驻县教体局纪检组0875—7130892

  附件:1.昌宁县2023年招聘紧缺专业教师岗位情况表

  2.昌宁县2023年招聘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

  昌宁县教育体育局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21日

  附件:附件.doc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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