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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天津武清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10 07:51:56 来源:

  2020年07月10日讯: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师资需求,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吸引优秀人才从教,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相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组织实施我区教育系统2020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共计168个,其中:高中、职校岗位19个,初中岗位38个,小学岗位66个,特殊教育学校岗位2个,幼儿园岗位43个。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数量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采取在本市设点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68名。

  二、招聘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0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的人员)和社会人员。招聘岗位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能够提供派遣证或报到证)可以报考。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3.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18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8日以后出生)。

  4.岗位要求具有天津市户口的,天津市户口迁入日期截止到2020年7月18日,以下情况可视为具有天津市户口:本市家庭户口;本市集体户口;本市蓝印户口;天津生源在外省市高校就读,入学前具有天津市户口。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

  6.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专业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确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报考人员以辅修学位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证书。

  7.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聘方案》和《招聘计划》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报告及我国驻外使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8.具有良好的品行。

  9.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10.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各类成人教育、远程教育的毕业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在高中校、职校、初中校职位招聘范围。

  2.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人员。

  4.现役军人。

  5.武清区在职教师。

  6.在以往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7.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人员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8.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在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武清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从2020年7月9日开始,通过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www.wqggjy.com)等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7月18日9:00至7月22日17:00。

  资格审查时间:7月18日9:00至7月23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7月18日9:00至7月24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聘用等资格(已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作废),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须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考人员未及时关注资格审查情况,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名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为3:1,未达到该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不能开考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的,接到通知后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7月26日9:00至16:00。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与考试考务费每人45元。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具体办理方法请拨打联系电话:022-28013603。

  (三)笔试

  笔试命题、阅卷以及考务、考场安排等工作,委托专业部门负责。笔试科目为报考学科专业知识与技能,不同学段相同学科笔试内容相同(如小学语文教师、初中语文教师、高中语文教师均统一考语文学科专业知识与技能),幼教学科加试绘画内容,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于8月2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时间:7月30日9:00至8月1日17:00,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后,注意留存。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证件不齐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8月12日9:00,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包括:①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2018、2019、2020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派遣证或报到证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未取得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2020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除携带上述其他材料外还应携带在学期间成绩单);综合性大学毕业报考高中、初中岗位的人员,根据岗位要求提交学校开具的师范生证明(需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原件和复印件。②社会人员: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综合性大学毕业报考高中、初中岗位的人员,根据岗位要求提交学校开具的师范生证明(需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公章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原件和复印件。

  注:已取得教师资格证,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暂无教师资格证的,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资格复审于8月18日在武清区职业教育中心报告厅(武清区源春道1号)进行,具体安排:上午8:30~11:30,直属高中校(职校)、直属初中校、镇街初中校、镇街小学校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下午14:30~17:30,直属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大王古庄镇所属小学校、王庆坨镇所属小学校、城区所属幼儿园和镇所属幼儿园岗位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资格复审材料不齐全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于8月26日9:00至8月28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45元,并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请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关闭,不能下载打印。

  (五)面试

  本次面试相关工作,委托专业部门负责。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内容包括说课、答辩、基本素质考查。说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教材,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及语言表达能力;答辩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的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基本素质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钢笔字、粉笔字的书写水平以及形象、举止、仪表等,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加试电子琴演奏。

  各岗位说课题目于8月29日9:00在报名网站进行公布。

  面试于8月30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进入体检人员。

  总成绩于9月7日9:00在报名网站公布,招聘工作下一阶段安排同时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六)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七)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坚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聘用人员在原公告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在办理入职前应具有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未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按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收取拟聘用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进行统一审验,提供虚假证件、证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此次招聘的教师,武清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各中小学、职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分配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自择单位,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应当遵守招聘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和招聘单位的安排。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予以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考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天津市及现居住地相关防疫管理规定,参加考试相关环节时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对于不遵守相关规定及要求的报考人员将取消其考试资格。本次考试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请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及时下载《报考人员防疫与安全须知》,并按照防疫要求做好考前相应准备。

  招聘教师工作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后,在公告网站发布调整信息。同时,群发短信至报考人员手机,请留意查收。

  六、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在武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下进行,按照上级规定实行回避制度。考务工作相关人员,凡利用考务或考试工作之便,为报考人员舞弊提供便利的,取消工作资格,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反报名、考试纪律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政策咨询电话:022-60911957

  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监督电话:022-82129992

  附件: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2020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

  2020年7月9日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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