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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12-14 09:01:52 来源:

  2021年12月14日讯: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形式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8〕78号),参照《滨海新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津滨卫人〔2018〕18号)的有关规定,为满足医院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单位名称: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二)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浙江路41号

  (三)单位性质: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单位职能:作为滨海新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承担着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护理保健服务,承担滨海新区医疗与护理、医学教学、卫生医疗人员培训、卫生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保健与健康教育等职责。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应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2019年、2020年毕业并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1.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滨海新区户籍(限第一轮报名);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3日;

  (8)招聘计划表其它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应为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2019年、2020年毕业并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9)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3.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将于2021年12月13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tjwzx.cn)及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第一轮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在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具体地点:图书馆)进行。

  第一轮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0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对于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3的岗位,则进行第二轮报名,第二轮报名的岗位将于第一次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在医院官网进行发布。

  第二轮报名时,为保证剩余岗位开考需求,将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具备滨海新区户籍”放宽至“不限户籍”。第一轮报名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第二轮报名。第二轮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与第一轮报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同一时间参加笔试。

  (二)第二轮报名与资格审查

  第二轮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三)报名要求

  1.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1的,则该岗位开考。

  2.应聘考生提前下载填写《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报名表》。

  3.报名时携带证件资料:报名表、防疫情况承诺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佐证资料,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相应工作证明,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片(红底)2张,个人简历1份,学历、学位、学籍验证报告。

  4.与单位签订合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报名现场进行学历、学位、学籍验证及资格审查,请考生提前确认本人学信网可顺畅登录。

  6.考生必须按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填报,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时,考生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考生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医学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卫生专业知识考试两个科目,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1年12月26日(周日)上午9:00至11:00(如遇疫情影响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会推迟笔试时间,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笔试当天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12月26日(周日)上午7:00至8:00。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疫情防控承诺书,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阅卷结束后,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各类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经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执行。

  六、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

  1.护理部专技岗考生应大于等于所报岗位的笔试最低分数线方可参加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的人数达不到要求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的实际人数进行考试。

  2.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地点在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

  3.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时间:2021年12月26日(周日)下午(具体时间地点笔试时通知)。

  4.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其中,护理部专技岗根据笔试、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的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达不到1:2的比例时,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护理专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网站(http://www.tjwzx.cn)发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查询相关信息。

  七、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和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通知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及疫情防控承诺书,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其中护理部专技岗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护理专业技能操作成绩×3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排列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他情形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信息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tjwzx.cn)公布。

  八、疫情防控

  本次招聘的疫情防控相关事宜由五中心医院负责落实,将做好健康排查、安全检查、秩序维护、现场巡视、流量管控、应急处置等现场疫情防控工作。

  九、体检

  体检工作由我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自理。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

  十、考察

  考察工作由我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需要回避以及招聘方案中明确的相关事项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对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十一、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tjwzx.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录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十二、录用及备案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单位合同制人员管理。按《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管理。由单位法人代表与受聘人员签订《天津市劳动合同书》,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出现因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办理录用等相关手续的,其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录用后,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名册》,报区卫健委人事室备案。

  十三、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22-2589360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监督电话:022-65665889

  点击下载>>>

  1.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计划表

  2.天津市第五中心医院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报名表

  3.考生防疫情况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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