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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23 08:19:30 来源:

  2022年09月23日讯:随着业务范围不断扩大、业务量不断增多,为解决部分岗位人员紧缺问题,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以下简称“信息所”)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考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包括:

  1、2022年毕业后离校未就业并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2、2020、2021、2022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和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3、按照天津市相关文件规定,其他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能否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即聘用后能否重新开具派往招聘单位的“报到证”),考生必须在报名前自行确认,并在报名表备注栏自行承诺。

  二、招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专业指导目录参考教育部发《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6、年龄30周岁以下(1991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党内警告处分及以上或学校处分的;

  2、受过刑事或行政处罚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考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和信息所共同组织实施。信息所成立招聘领导小组,负责招聘组织、面试工作等环节。招聘领导小组由所领导、招聘部门负责人及人事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所长担任。

  招聘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9月22日,报考人员可登陆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网站(http://www.tisti.ac.cn/)、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https://kxjs.tj.gov.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和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查询。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22年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二)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2022年10月8日9:00至10月14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将在48小时内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报考上述岗位并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改报时间:10月17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要交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9:00-11:00、14:00-16:00),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811室)。咨询电话:022-28013603。

  (三)公共科目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和笔试时间在报名网站上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境外留学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到信息所进行资格复审。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2022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请务必保持报名联系方式畅通。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信息所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面试

  面试为结构化面谈。面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考生面试过程实行全程录音。

  面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和面试时间在报名网站上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主要为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的测查,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允许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比例1:1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考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2(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造成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环节情况将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将以手机短信方式通知。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信息所按照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若出现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已确定为一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后又都合格,同时进入考察阶段,在考察阶段中进行筛选。经招聘领导小组讨论后,确定最终人选。

  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信息所按照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察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信息在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网站、天津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北方人才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由于被聘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签订聘用合同一个月内,报市人社局备案。

  (九)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职工,工资、福利待遇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十)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市科技局干部人事处、信息所纪委进行指导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保密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十一)其他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聘用程序。

  2.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因遇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聘工作安排的,有关信息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发布的通知及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安排。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四、招考岗位及要求

  详见《2022年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招聘岗位政策咨询电话:022-23519369

  监督举报电话:022-58832905

  报名网站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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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天津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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