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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14 16:35:43 来源:

  2022年06月14日讯: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方案如下。

  一、单位概况

  天津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为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风险、自然灾害等综合监测预警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信息的收集、统计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共招聘7名专业技术人员(详见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在入职报到时应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2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2020、2021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符合岗位要求的2020、2021、2022年毕业的非全日制毕业生中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教育专业指导目录;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

  8.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22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9.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辞退解聘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6.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

  7.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8.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中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6月14日至6月22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和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yjgl.tj.gov.cn)发布。

  五、报名、缴费与网上审核

  本次招聘报名、缴费和资格审核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进行(http://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6月23日9:00至6月27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6月23日9:00至6月28日17:00。

  笔试缴费时间:6月23日9:00至6月29日16:00。

  改报时间:7月1日9:00至16:00。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不能开考,应相应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如调整或者取消招聘计划的将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完整、真实、准确。如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一般于报名提交48小时内审核完毕,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网站查询结果。报考申请未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可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成功以缴费成功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不得参与笔试环节。

  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笔试费用为90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本人身份证、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请于2022年6月29日(09:00-11:00、14:00-16:00)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北路29号医药大厦81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工作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2.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3.笔试时间及科目: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笔试科目:《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写作》(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涵盖政治理论知识(含时事政治)、法律法规、综合管理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写作等。

  4.公布成绩: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天津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5.现场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选需持报考资格证书原件(2022届毕业生暂未拿到证书原件的提供学校证明材料即可)、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到天津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58号创智西园2号楼)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人选中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面试前,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形成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谈,主要测评应聘人员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和素质,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实施。

  2.面试工作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印发的《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73号)等有关规定进行。

  3.面试试题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命制。

  4.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具体时间视疫情情况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面试费用为45元。

  5.面试时间:详见面试准考证;

  6.面试地点:天津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天津市河西区怒江道58号创智西园2号楼),具体时间及防疫有关要求视疫情情况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

  7.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三)总成绩的核算与公布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成100分制)×50%+面谈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总成绩,天津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张榜公布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七、体检、考察

  (一)体检

  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体检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递补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纳入考察人员名单,由天津市应急管理局成立考察组(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组织实施考察。考察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程序。递补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八、公示

  考察合格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和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官网(http://yjgl.tj.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递补人选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九、备案

  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将《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社局备案。

  十、特别说明

  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需对公开招聘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将及时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tjtalents.com.cn)和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发布调整信息、补充公告等,请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至5点

  报名咨询电话:022-28051867(天津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监督电话:022-28051712(天津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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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天津市应急管理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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