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省医学考试中心招聘招聘公告
2022年05月16日讯: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河北省医学考试中心202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省医学考试中心(河北省卫生援外服务中心)是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心主要职责为:承担卫生健康行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工作;负责自学考试助学工作;承办国内外 技术的学术交流与培训工作;负责卫生健康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上岗及换证前培训工作;承办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交办和国内外有关机构委托的其他考试工作、业务人员培训和技术咨询;承办援外医疗队出国培训和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工作。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单位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订立聘用合同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35周岁(1986年5月14日至2004年5月14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4日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河北省医学考试中心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人员2名、管理岗位人员1名。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省医学考试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2年5月(含5月)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医学考试中心公众号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电子邮箱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4日8时--21日18时。
电子邮箱:64111647@qq.com。
联系电话:0311-85989799。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须下载填写《河北省医学考试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将报名表、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和有关材料原件PDF扫描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4.准考证发放:考生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在河北省医学考试中心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现场答辩方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河北省医学考试中心公众号公布。
4.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在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总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士兵,烈士子女或配偶,残疾人,学历(学位)较高者,面试成绩较高者。体检工作由河北省医学考试中心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省医学考试中心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五)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省医学考试中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通过河北省医学考试中心公众号公布招聘过程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和地点、体检人员名单等信息。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85989799(省医学考试中心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84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0311-66165830(省卫健委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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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医学考试中心
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