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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四川师范大学遂宁校区博士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26 10:43:47 来源:

四川师范大学遂宁校区2023年博士招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教学科研工作需要,现将我校2023年遂宁校区博士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国内外招聘符合《四川师范大学遂宁校区2023年招聘博士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博士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包括以下几类:

(一)A类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荣誉)学部委员、“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国家特支计划”杰出人才、海外著名学术机构的外籍院士、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创新长期项目、外国专家项目入选者、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讲席学者、特聘教授(含特设岗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首席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国防科技卓越青年科学基金(简称“卓青”)获得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及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首席科学家等人才。

(二)B类人才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国家“青年”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Science》《Nature》《Cell》期刊上发表过研究性论文的青年人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中科院“百人计划”入选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省部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天府青城计划领军人才等人才。

(三)C类人才

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且主持国家级项目并发表高水平论文的优秀人才。

(四)D类人才

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主持国家级项目或发表高水平论文的优秀人才。

(五)E类人才

在国内外高水平大学获得博士学位,有较强的科研潜力的优秀人才。

以上人才类型中,A类人才和B类人才属于高端人才。

二、引进人才待遇

(一)A类人才、B类人才待遇面议。

(二)C类人才:提供安家费35-4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科专业20-50万元,人文社科专业10-15万元;按国家政策享受同级人员基本工资及校内教授岗位绩效工资;提供60平米左右的过渡性住房一套过渡租住,或者提供5万元租房补助。

(三)D类人才:提供安家费25-35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科专业15-30万元,人文社科专业10万元;按国家政策享受同级人员基本工资及校内副教授岗位绩效工资。

(四)E类人才:提供安家费15万元;提供科研启动费理工科专业10万元,人文社科专业5万元;按国家政策享受同级人员基本工资及校内讲师岗位绩效工资。

三、基本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博士研究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其他条件

符合《博士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各岗位相应的条件要求。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考核招聘”方式进行。按照“考核招聘”方式招聘的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

五、报名

应聘者于2023年5月26日之后登录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rsc.sicnu.edu.cn/),进入“人才招聘系统”填写应聘信息及提交个人简历。

六、审核简历

简历由学院进行审核,简历审核合格后,学院择优向学校提交建议考核名单,经学校同意后通知参加考核。

七、考核

(一)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面试,一般采用专业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时间

由学院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择优通知应聘人员到学校参加考核。

(三)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及学校审批。

八、公示

经学校审批后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九、体检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参加体检,体检应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十、综合考察

综合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个人诚信、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十一、聘用

综合考察合格者,由人事处通知办理相关签约手续。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303室)

邮编:610068

联系人:周老师 、胡老师、刘老师

电话:028-84768068、84761200

人事处网址:http://rsc.sicnu.edu.cn

人事处电子邮箱:rsc@sicnu.edu.cn

四川师范大学人才招聘公众号:scsfdxrcz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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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川师范大学遂宁校区2023年招聘博士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xls

四川师范大学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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