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四川护理职业学院考核招聘博士人才2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博士人才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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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护理职业学院考核招聘博士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含表注)。
(6)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20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专业条件要求”注明为一级学科的,考生所学专业属于该一级学科下属的二级学科专业,均符合专业要求。
四、报名
(一)报名须知
报考者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咨询电话”进行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我单位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本次招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26年12月31日。学院根据报名情况分期、分批组织面试,名额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将以下材料电子档压缩打包后,以“岗位编码+姓名”命名,发送至四川护理职业学院人事处邮箱rscrczp@cnsnvc.edu.cn。
(1)《四川护理职业学院考核招聘博士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请如实、准确填写。
(2)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
(3)有效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各1份。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扫描件。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原件扫描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扫描件。
(4)应聘思政课教师,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扫描件。
(5)近五年以第一完成人取得的业绩成果(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等)扫描件。
在招聘过程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核
(一)确定面试人员
学院人事处对报考者资格进行审核,并组织考核专家结合学院发展与学科建设需求对报考人员研究方向、主要科研成果等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在《报名登记表》上所留联系电话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报考者应按要求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下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即取得面试资格。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请粘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不符者,我单位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材料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按规定进行第三方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4)应聘思政课教师,提供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五年以第一完成人取得的业绩成果复印件(如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等)1份。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二)考核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同时进行心理测评。根据报名情况适时组织,不设开考比例。
1.综合面试主要考查报考者综合素质,包括但不限于教师职业道德、语言表达能力、教学能力、科研能力、专业知识运用能力以及与岗位发展的匹配度等。
2.心理测试主要考核报考者心理素质及心理状况,其结果不计入面试成绩,但作为聘用与否的参考因素之一。
(三)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分期、分批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以《面试通知书》为准,报考者缺考或放弃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成绩
实行现场打分,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分方式采取体育计分法,即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有效分的平均值为报考者的实得分,实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字按“四舍五入”予以取舍。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报考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体检
通过考核的报考者确定为体检人员。体检由我单位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我单位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环节不进行递补。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七、综合考察
学院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廉洁自律、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对违法犯罪情况进行查询,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思想政治、师德师风、准入查询中确有问题者,严格执行“一票否决”。
如因考察情况取消报考资格及通过考察的报考者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空额,不进行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护理职业学院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被公示人弃权或因其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不进行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我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十、纪律与监督
我单位在考核招聘中,将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护理职业学院网站予以发布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的,责任自负。
2.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3.报考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拟聘(聘用)资格,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8-88416973、028-84879116(四川护理职业学院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4879140(四川护理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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