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四川泸州古蔺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赴 教师97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21 16:18:02 来源: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3年11月中小学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为加强古蔺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鼓励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川委办〔2019〕3号)及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古蔺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拟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9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本次招聘由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通过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凡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按本公告约定时间登录相关公告网站查阅考试动态信息而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具体招聘岗位、名额、条件等详见《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11月中小学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要求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其他报考者必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或不予聘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及心理健康测试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学位”资格要求两栏分别相符;“专业名称”资格要求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专业名称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招聘对象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29日,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截至资格审查时,报名人员如系古蔺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附件3)。
6.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古蔺县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
5.在读的非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注意岗位条件和要求,特别是“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及其他条件”,对照自身情况选择报名,每个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无效)。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18:00截止。
2.报名方式:考生自行下载安装钉钉APP,按要求通过注册后登陆钉钉,扫描“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11月中小学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二维码”(附件4),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表》并提交。各考生通过钉钉扫描“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11月中小学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工作群二维码”(附件5)加入钉钉群,方便后期接收信息。
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公示结束后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发现并查实的,均要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主要围绕《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3年11月中小学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及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专业、学历、学位、年龄、资格证书等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测试阶段,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当场告知,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11月30日下午14:30-18:00;
2.资格审查地点: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学生活动中心
3.现场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2023年11月中小学赴高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附件2,双面A4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认证请登录中国留学网(www.cscse.edu.cn)中“学历学位认证专栏”,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留学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须联系相关高校或省级及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其中,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学校审核并加盖鲜章的含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的证明,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实际取得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为准。
(4)报名人员如系古蔺县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占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审查意见(附件3);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原委培、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不能提供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均取消聘用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测试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及测试方式以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四)体检及心理测试
进入体检及心理测试环节的人员按要求进行体检及心理测试(进入体检及心理测试人员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体检及心理测试由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心理测试标准及要求按规定进行。体检及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通知。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及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弃权,且责任自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心理测试的或体检、心理测试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对体检及心理测试均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失信被执行情况、心理健康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复核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核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精神疾病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递补
因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古蔺县人民政府官网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gulin.gov.cn/zwgk/fdzdgknr/rszl)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后,在古蔺县的最低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同时须符合古蔺县基层服务年限等规定。
五、纪律与监督
(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0830-7204706,监督电话:0830-7205280
拨打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
古蔺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