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邻水县统计局招聘统计协统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8-28 09:32:44 来源:
邻水县统计局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统计协统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通过劳务派遣方式招聘统计协统员(不占机关事业编制),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邻水县统计局(用工性质:劳务派遣)。
二、选聘名额:统计协统员1名。
三、统计协统员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统计法律法规;
(二)协助开展各项统计调查、日常数据收集、审核、处理、分析等工作;
(三)指导各镇、县级部门和联网直报单位开展常规统计调查、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专项调查工作;
(四)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统计协统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态度,组织纪律观念较强,品行端正。
(三)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有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四)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即1987年8月25日至2005年8月25日期间出生)。
(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限制为经济学类、统计学类、计算机类、会计学、财务管理、文秘专业。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务处分未满影响期限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民主党派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尚未了结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上述人员相关时间界定均截止到2023年8月25日。
五、选聘程序
自愿报名,经报名、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5日至9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考方式: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
现场报名。本人携带《邻水县统计局招聘统计协统员报名表》(附件)、毕业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考人员自行在学信网查询打印)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及电子证照到邻水县统计局办公室(邻水县鼎屏镇胜利街1号统计局四楼办公室)报名。
网络报名。网上报名的考生请将上述所需报名资料扫描生成一份PDF文件或制作生成一份WORD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clsxtjj@163.com,并以“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联系电话”命名,同时提供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如考生因自身原因提交相关资料不齐备的视为报名不成功,责任自负。网络报名截止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邻水县统计局根据相关规定、工作内容和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审查出不符合选聘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选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邻水县统计局根据招聘要求自行组织,主要考察面试对象的专业基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职业认知度等综合素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考试总成绩。
(五)成绩及公示。考试总成绩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cls.gov.cn/)公示3个工作日。
(六)体检。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考聘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的标准和相关程序进行,由邻水县统计局组织实施。体检对象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对象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取消其资格。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七)考察。按照选聘人数与体检合格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和方式执行,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由考察对象自行到所在村(居)委会、户籍地派出所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对有工作经历的人员,邻水县统计局根据实际需要,可到其原单位延伸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一次。
(八)公示。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在邻水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
(九)聘用。拟选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与邻水县统计局委托的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期两年,拟选聘人员按规定试用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应聘者应聘岗位基本工资的80%执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以劳务派遣方式签订劳动合同。选聘人员管理实行人岗相适、能进能出的管理模式。劳务派遣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根据工作需要,可续签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期间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或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
(十)待遇。基本工资:平均30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其他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
(一)本次选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聘用资格。邻水县纪委监委驻发改局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和受理举报(监督举报电话:刘芸霞18728610860)。
(二)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所需资料,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概不退还。本次选聘相关信息将通过短信或电话的方式进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电话畅通,确保按照通知要求参加考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因不关注后续通知或者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公告由邻水县统计局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0826-6922562。
邻水县统计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