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成都市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2023年02月07日讯:根据《新都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新都委办﹝2022﹞14号)文件要求,结合新都区住建系统(区住建局、区住房发展中心、区公园城市建设中心)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12名,招聘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单位规章制度进行管理。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概况在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xindu.gov.cn)查询或电话咨询。
二、招聘范围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和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明材料,专业技术岗位需同时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
三、招聘岗位
(一)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3名
1.普通辅助岗位A岗1名
2.普通辅助岗位B岗1名
3.专业技术岗位B岗1名
(二)新都区住房发展服务中心2名
1.普通辅助岗位A岗1名
2.普通辅助岗位B岗1名
(三)新都区公园城市建设服务中心7名
1.普通辅助岗位B岗3名
2.专业技术岗位A岗4名
四、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条件;(见附件1)
5.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有相关岗位工作经历优先;
6.非首次就业的,须与原单位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7.专业技术岗位需提供相关岗位技术职称或资格证书。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
2.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5.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7.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报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du.gov.cn)、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新都住建)以及成都市新都区人才网(https://xindujob.cn/)发布招聘信息。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2月6日9:00至2023年2月8日17:00。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并在规定时限内将应聘报名表(详见附件2)、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学历证电子注册备案表》、专业技术证书等压缩打包发至报名邮箱:851910144@qq.com,压缩包以“应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命名。
六、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确定进入笔试人选,并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笔试时间、地点。
七、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等。
(二)面试:根据报名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人数和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参加资格复审。
(三)笔试、面试报考者要自觉遵守考场秩序,做好个人健康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
(四)考生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参加考试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笔试、面试结果分别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新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微信公众号公布。
八、组织体检
(一)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二)体检标准参照《2022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应到指定医院进行入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主动放弃出现空缺的,空缺岗位按照该招聘岗位已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九、政治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是否有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审查。
十、人员聘用
(一)通过政治考察人员方可进行聘用。
(二)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携带相关个人资料至区住建局人事科办理入职手续。
(三)逾期未报到且未向用人单位书面说明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将视情况按应聘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拟录用人员。
(四)录用人员按聘用单位编外用工管理要求,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两个月。聘用人员按相关管理制度规定执行管理和考核。
(五)薪酬待遇:根据聘用岗位实行薪酬待遇。(见附件1)
十一、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无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本次招聘工作由成都市新都区住建系统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住建局人事科)实施并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89397115。
咨询电话:
区住建局:028-89396601;
区住房发展中心:028-89396500;
区公园城市建设中心:028-61795819。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附件:
1.成都市新都区住建系统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表
成都市新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都市新都区住房发展服务中心
成都市新都区公园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