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朔州市朔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9年07月03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为朔州市人民医院、朔城区第二人民医院、朔城区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6.年龄要求:全日制本科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2日至2001年7月2日期间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7月2日后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到2019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务期满(含到2019年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退役全日制大学生士兵,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且任现职满3年、考核合格的人员,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19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共28名。具体单位及岗位名额:
朔州市人民医院医师10名,其中内科医师4名,麻醉医师1名,急诊医师3名(其中1名用于服务基层岗位),感染疾病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1名;
朔城区第二人民医院医师10名,其中内科医师(肿瘤方向)2名,外科医师(肿瘤方向)1名,肿瘤放疗医师2名(其中1名用于服务基层岗位),妇科医师(肿瘤方向)1名,儿科医师1名,影像科医师2名,药剂师1名。
朔城区文化和旅游局下属事业单位讲解员8名。
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朔城区2019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进行现场人像信息采集录入,填写《朔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
报名地点:朔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大厅
报名时间:
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报名时间为:
2019年7月15日——2019年7月17日
一般岗位报名时间为:
2019年7月15日——2019年7月19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8:00
报名时携带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报考讲解员还需带普通话证(二级甲等);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到(附件4)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由乡镇(街道)和县级组织部门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岗位的,须提供本人《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期满考核表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实而出现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也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核减、取消的服务基层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并通知其可以改报一般性岗位。改报时间为2019年7月18日至7月19日。
各科或各类招聘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原则上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开考比例,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名额,使报考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到3:1。如拟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的考试。核减、取消招聘名额情况,开考前在原发布招聘信息的网站公告。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3.报名费用:50元。岗位要求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不收报名费。
4.减免考务费用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开考前到领导组办公室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朔州市朔城区人民医院的内科医师、麻醉医师,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入。其他进行笔试。
1.笔试
笔试时间:7月29日
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时长120分钟。
笔试内容:内科、外科、妇科、儿科、感染科、急诊、肿瘤放疗医师以临床医学知识为主;影像科医师为医学影像学知识;药剂科医师为药剂学知识;讲解员为文史地知识。
命题、制卷、阅卷、登分聘请有资质的权威机构进行。笔试考场单人设座,30人标准考场,考号随机一条龙编排。笔试程序办法参照公开招聘笔试办法执行。
笔试时间:在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另行通知。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及以上,不达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笔试成绩在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一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若最终入围人数未达1:3的,按合格线(60分)以上的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公布。
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要维护资格审查的权威性,资格复审原则上由初审人员负责,资格复审前要专门对参与资格复审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并统一审查标准。要严格按照公告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严格执行审查签字记录制度,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严禁变更或放宽资格条件,坚决防止因资格审查引发的招聘纠纷。复审结果一经确认,不得随意变更。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根据工作进度确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负责资格审查人员通知报考人员现场复核审查,确实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如考生本人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与报名时相同的证件原件与复印件。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1)面试以科类、基层服务岗位分组进行。考官(评委)设7名,其中6名外聘,1名由领导组从本地抽选。首席考官由外聘考官担任。具体办法参照公开招聘相关办法另行制定。
(2)面试内容坚持“以用为本”的原则,用什么考什么。试题实行A、B双题抽选制。
面试成绩为100分。面试最后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1)参加笔试的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及以上,不达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采取直接考核方式的综合成绩不得低于70分。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招聘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当天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在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招聘单位将本次拟聘人选报领导组批准后,报区人社局;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五、福利待遇
占用事业编制,执行国家关于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待遇及社会保障政策。
六、咨询、监督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由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公告中公示的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在工作期间内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投诉。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通过以下电话咨询。
政策咨询:15303499866(朔州市人民医院)
0349-2034627(朔城区第二人民医院)
0340-5997668(朔城区文化和旅游局)
监督电话:13327493818
考务咨询:1330349149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报名后敬请关注朔城区政府网,相关信息将在本网及时公布。
点击下载>>>
朔州市朔城区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2019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