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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吕梁方山县乡镇卫生院“乡招村用”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01 11:22:18 来源: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2年01月01日讯: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在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全面实行“乡招村用”招聘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1〕49号)和吕人社函[2021]42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现有在册在岗村医中开展“乡招村用”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招聘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需达到规定的合格线。

  二、招聘单位性质及岗位名额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乡村 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4.招聘范围:马坊镇、圪洞镇、峪口镇、大武镇现有在册在岗村医,且只能报考现服务村所在的乡镇卫生院;

  5.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二)年龄、学历、执业资格条件

  具有中专及以上医学专业学历且具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的人员均可报名。有中医医师(助理)执业资格、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的人员不受学历限制,均可报考(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时间在2019年之后的具有医师(助理)执业资格、中医医师(助理)执业资格的村医,同时2021年度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正式签署聘任合同,并在本年度四次季度考核中业务工作绩效考核合格的在岗村医)。

  男:1976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女:1981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名。

  (三)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山西省人社厅官网、吕梁人事人才网、方山县政府门户网、方山县电视台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22年1月10日-2022年1月12日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方山县卫体局四楼会议室

  4.报名方法及资格初审

  (1)报名者持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2)毕业证、医师(助理)资格证书、医师(助理)执业证书、中医(助理)资格证书、中医(助理)执业证书(或电子证照纸质版经所在乡镇卫生院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在岗证明由所在村两委出具并加盖公章,所属乡镇卫生院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县卫体局基妇股审核签字、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4)《方山县2021年乡镇卫生院“乡招村用”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带电子版),必须本人报名。报名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对自己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诚信应聘。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变更有关证件,隐瞒事实真相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名资格,无论处于招聘过程中哪个程序(包括已聘用),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其应聘资格。

  (5)此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实际报名人数不达招聘人数,按1:1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无人报考,取消该招聘岗位。

  (6)笔试准考证在方山县卫体局领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本次笔试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

  2.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考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本县本次实考考生的平均分数线。

  3.笔试时间和地点:将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陆吕梁人事人才网查询成绩。

  (四)资格复审

  在县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由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不达本县本次实考考生的平均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末位成绩并列时,就笔试成绩相同的人员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成绩高的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在达平均分数线及以上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开始后,以后各个环节(包括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因各种原因出现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2.复审所需材料

  有效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医师(助理)资格证书、医师(助理)执业证书、中医(助理)资格证书、中医(助理)执业证书(电子证照纸质版经所在乡镇卫生院院长签字加盖公章)、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及相关复印件(一式三份)。

  3.因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名人员参加体检的资格。

  (五)体检

  根据资格复审合格人员,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六)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招聘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由县卫体局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主要考察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现实表现等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再次进行考察核实,最后形成考察材料,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及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聘用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待遇。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县医疗集团所属乡镇卫生院编制管理,仍在现所在乡镇所在村村医岗位上工作。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聘用工作,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如下:

  1.考生须申报本人考试前14天内健康、行程状况并如实填报《考生健康状况、行程登记表暨考生承诺书》(考生可先自行登记体温,待确定考试各环节日期后截取前14天内体温进行登记)。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2.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去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尽量少去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减少在公共场所逗留的时间,保持人与人之间的安全距离,最大限度的减少参加聚会、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并做好有关防护工作。

  3.根据山西省新冠疫情最新防控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经检测体温<37.3摄氏度;健康码为绿码;通信行程卡中无中高风险地区和疫情发生地所在地市旅居史、无星号(*)、无异常提示;无与各地公布感染者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以上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不得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山西省外旅居史的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提供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登记备案,无法提供、不履行登记手续的,不得参加考试。

  4.考试当天,若考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由考点医护人员进行初步诊断,并综合研判考生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凡被确认有可疑症状的,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考生在体温检测时,要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间隔1米排队依次进行,请全程自觉佩戴防护口罩,自觉配合体温检测工作。同时提醒各位考生在考前应避免剧烈运动,防止引起体温异常影响考试。

  6.考生在进入考场前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要全程佩戴口罩。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分散进入考场,进出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招聘有关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相关公告。

  七、其他

  1.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

  2.本公告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八、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8-6025340

  监督电话:0358-6022427

  电话开通时间:公开招聘期间工作日内工作时间

  附件1:方山县2021年乡镇卫生院“乡招村用”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考生健康状况、行程登记表暨考生承诺书

  方山县2021年乡镇卫生院

  “乡招村用”招聘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31日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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