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临汾蒲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2022年12月28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质量和水平,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5名。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5.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蒲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5名。招聘岗位及所需的具体条件详见《蒲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2年11月30日前取得,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人员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公告发布前取得;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2月28日至2004年12月28日期间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1〕18号)精神,“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 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并纳入岗位报考具体条件(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和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报考人数出现报考空岗的,将岗位招聘计划转入一般性岗位(转入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岗位)。
4.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5.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按具体专业名称设置的,考生毕业证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应属同一专业(类)。
6.《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进行认定。
7.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在蒲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组(以下简称县公开招聘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在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蒲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在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发布平台(省人社厅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和蒲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1月9日9:00至2023年1月13日18:00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蒲县人民政府网(www.puxian.gov.cn)。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蒲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JPG或JPEG格式)。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
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凡因信息填报有误或不全、不准确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1月9日9:00至2023年1月14日18:00
资格初审由蒲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报名人员请于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如在网络报名截止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1月9日9:00至2023年1月14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100元(根据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未按期缴纳考试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请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依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 机构公开招聘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精神,县级及以下 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考即可开考。
报考岗位出现空岗,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岗位取消公告。
5.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成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符合减免考试费政策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2023年1月16日至2023年1月17日现场提交减免手续至蒲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逾期不再受理。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和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6.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在蒲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与蒲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1.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1)命题和阅卷: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
《科目一》: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知识、公文写作常识等;
《科目二》:内容包括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 常识等。
(4)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蒲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蒲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3)符合《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1〕18号)精神,“两个同等对待”的人员需提供住培合格证。
(4)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人社局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退伍证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结束后,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在蒲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每个考官小组一般为五至九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全部为外聘专业人员。每个考官小组设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按面试加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面试工作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当天予以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蒲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蒲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自律意识、工作态度、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蒲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一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所在岗位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六、疫情防控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咨询县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0357-5322213
电话接听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各阶段拟定工作日程如有变动,以最新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