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临汾乡宁县公立医院校园招聘公告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2年05月10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事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乡宁县公立医院2022年校园招聘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60名,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乡宁县医疗专业人才校园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符合招聘条件的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2020年、2021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20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二)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含方向)和资格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4.按有关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25日;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及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现场报名地址:乡宁县医疗集团办公室
网络报名邮箱:xnxrmyy@126.com
3.报名时需提供如下材料:
(1)《乡宁县公立医院2022年度校园招聘报名表》(可登录乡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ngning.gov.cn/下载,正反面打印);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3)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档案或人才市场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毕业证、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6)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7)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两张。
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乡宁县公立医院2022年度校园招聘报名表》、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学历、学位、专业、学制和毕业时间等,要求表述完整准确)原件、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两张。
网络报名人员需提供所需材料的扫描件,并以“应聘岗位+姓名”为邮件标题,将报名所需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
(二)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须与本人学生证、学籍证明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以短信形式通知。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2年5月25日18:00。
(三)考试
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命题和阅卷: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4)笔试内容:卫生政策法规、公共卫生管理、 常识等。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出示手机健康码、行程码、笔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考试时需自备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带口罩外,参加考试需全程佩戴口罩。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不全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由招聘领导组负责组织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或具备取得报到证的证明)、资格证(或资格考试合格成绩单)、第二代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以及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结束后,缺额一律不予递补。
3.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和评分委托专业机构组织进行;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重点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须达到70分。
(4)为确保面试工作公平、公正,面试考官全部为外聘专业人员,设主考官1人,主持面试工作。
(5)面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予以公布。
4.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者,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相同按加试(笔试)成绩排序。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和考察由县医疗集团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相关标准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应聘人员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人员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本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县政府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批复手续。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纳入县医疗集团事业编制管理,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备案;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4.聘用人员最低连续服务年限为5年(不含规培时间);
5.正式聘用后必须在3年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否则依规解除聘用合同。
四、有关说明
本次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本次招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各阶段拟定工作日程如有变动,以最新公告为准。
咨询电话:0357—6033377(工作日8:30-12:002:30-6:0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