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引进高层次人才方案
发布时间:2024-01-02 16:54:52 来源:
中共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方案
按照《关于下发〈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晋市组通字〔2018〕48号)精神,经中共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研究,决定为局属事业单位晋城技师学院公开引进一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引才原则
引才坚持“德才兼备、专业需要、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引才对象及名额
引进国内外部分高校(大学)(见附件3)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26名。
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
专技13岗位专业:毕业证书专业标注为企业管理或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的视同为一致;
专技14岗位专业:毕业证书专业标注为物理化学或物理化学(含:化学物理)的视同为一致。
专技17岗位专业:毕业证书专业标注为物流工程与管理或物流管理的视同为一致。
三、引才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质优良,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
(三)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岗位的其它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不得报名;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晋城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者不得报名;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不得报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况。
四、引才程序
(一)提交申请
市直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引进人才申请并制定引进人才方案,报送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审核后批复。
(二)有关信息发布
晋城市人民政府网(https://www.jcgov.gov.cn/)、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jcgov.gov.cn/)、晋城人才网(https://www.jcrcw.com/)等媒体为本次引才的信息发布网站。
(三)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表在上述网站直接下载填写(统一用A4纸);
2.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正面红底免冠照片(和报名表一致)3张;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已就业人员需出具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注明为本单位人员,同意报考),未就业人员需提供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的存档凭证。
报名人员所提交资料应当真实、准确。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要求不符,将取消该报名人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同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引进对象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国内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或相近。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用线上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月8日(公休日除外)。(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联系人:贺 凯 0356-3198908
线上报名者将所需资料原件扫描打包(注明姓名及所报岗位)发送至1349317631@qq.com邮箱。线上报名者在考核前须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间通过电话或上述网站通知。
现场报名者持所需资料到晋城技师学院(晋城市红星东街149号)善思楼10层1013室审核。
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电话或上述网站通知。
(五)考核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分笔试与专业能力测试两种方式。考核时间、地点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1.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小于等于1:10比例,只进行专业能力测试,不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及以上,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技能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专业能力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不足这一比例时,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考察人选。
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按专业能力测试中去掉的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确定;仍有并列情况出现且无法确定时,对得分高的并列人员进行加试,在加试人员中确定考察人选。
2.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1:10比例,先进行笔试,采用百分制,合格分为60分及以上,内容为专业理论知识考试。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分岗位成绩由高到低按1:3的比例(末位出现成绩并列时一并纳入)再进行专业能力测试。
根据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6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40%)。
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仍出现并列时,再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
(六)考察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座谈、实地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环节出现名额空缺时不递补。
(七)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环节出现名额空缺时不递补。
(八)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人才,名单在上述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且不递补。
(九)确定名单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将拟聘人员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复。
五、聘用与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填写《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五份),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引进人员须与引进单位签订协议书,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在该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年限内不得调动。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经晋城技师学院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予以解聘。
六、咨询与监督
公开引进人才期间,请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考核等有关引才环节信息。引进人才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6-3198908
监督电话:0356-2199409
七、组织实施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晋城技师学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领导组,负责此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组织实施工作。
组 长:刘世峰
副组长:贺双俊 李 艳 连立雅
成 员:李瑾华 聂跃旗 刘满会 李香青 霍彩英 张晋峰 郑伟强
附件:
中共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