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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13 11:27:09 来源:

  2020年06月13日讯: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提升基层 事业单位整体服务能力。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为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本科毕业生的意见(暂行)》(陕政办发〔2013〕36号)文件要求,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文件规定,现将2020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人数

  2020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300名。(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表)。

  (二)招聘范围

  获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国家确定的贫困县乡镇卫生院,学历放宽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专业大学专科,其中,临床医学专业须同时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以附表岗位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2日至2002年6月12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4年6月12日及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因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三、服务期限及待遇

  (一)服务期限

  定向招聘人员须按照签订的定向就业服务协议书的要求,在县及县以下 机构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二)待遇

  1.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内管理;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安家费3万元;

  3.在试用期内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服务期内在原工资基础上浮动一级薪级工资,在山区县、贫困县工作的浮动两级薪级工资;

  4.按有关政策规定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

  5.在县及县以下 机构工作期间,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

  四、招聘方法步骤

  2020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医疗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招聘公告

  6月12日在延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anan.gov.cn)、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延安市卫生健康委网站(wsjs.yanan.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取招聘会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初审,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1.招聘会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招聘会现场报名时间:2020年6月18日09:00至18:00;

  招聘会现场报名考生,需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并填写报名表,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

  2.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6月29日09:00至2020年7月1日18:00;报名网站: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yanan.gov.cn/);

  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应聘人员直接登录公告公布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本人信息,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公告公布的资格条件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审查通过后信息不得变更。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网上资格初审时间为6月29日09:00—7月2日18:00。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的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09:00时—7月3日18:0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打印报名表时间为2020年6月29日09:00时—7月3日18:00时,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打印报名表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试收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89号),每人每科按50元收取。

  (四)领取或下载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注意公告发布网站通知,招聘会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缴纳报名费及领取准考证;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或未下载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

  (五)笔试

  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医学基础知识,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笔试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与医学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医学基础知识占70%;

  4.试题试卷命制及阅卷: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有考试资质的机构命题、制卷、阅卷、登分;

  5.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公告发布网站查询。

  (六)资格审查

  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人员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参加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面试

  面试工作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对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的,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按照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尾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对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但未达到1:3的,参加笔试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对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相等或达不到岗位招聘计划的,采取直接考察、考核的办法,经考察考核合格的,直接办理聘用手续。

  面试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招聘公告公布网站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综合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为并列时,可加试专业技能测试,按照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到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九)考察、公示

  考察工作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察结束后,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确定的拟招聘对象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批。

  对以下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替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被取消资格的;

  3.自愿放弃的;

  4.因其他情形导致岗位空缺的。

  (十)聘用

  对考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的考生,由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延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统一到所报考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相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谨慎选择报考岗位;对于因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误报、审查部门误审进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环节的,将对该应聘人员的成绩按无效处理。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既有报名时的网上审查、面试前的资格复审,也包括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审批等监督,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

  应聘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以后,应关注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考网站有关公告信息,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工作。

  应聘人员切勿在手机等移动设备上注册报名,以免产生乱码或信息有误,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

  2.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组织部门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组织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附件:

  2020年延安市县及县以下 机构定向招聘医学类毕业生岗位表.xls

  2020年6月12日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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