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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咸阳市渭城区教育系统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发布时间:2019-07-16 14:12:10 来源:

  2019年07月16日讯:为进一步改善我区教师队伍结构,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7〕51号),经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授权,按照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方式为渭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渭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研究生)共20名,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21日至2001年7月21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专业目录为准;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具体资格条件以《2019年咸阳市渭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的要求为准。

  (二)不符合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开除处分;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2.曾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3.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渭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weic.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7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咸阳市渭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渭城区人民政府行政中心301办公室)。

  咸阳市内乘15路、20路、28路、55路公交车均可到达。

  3.报名所需资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3张近期同版半身2寸免冠彩照、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信网www.chsi.com.cn打印)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应聘证明,其中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符合规定的同意报考证明)。基层服务项目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应聘人员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核合格后填写《2019年咸阳市渭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现场领取)。应聘人员提供的所有材料及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诚信问题造成不能录取的,后果自负。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每个环节,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条件要求不符,均可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在渭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试讲内容由参加应聘人员现场抽签确定,现场备课、现场试讲。每名应聘人员备课时间为60分钟,试讲时间为12分钟。

  所有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四)面试成绩计算及公布方式

  面试成绩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按所有考官评分成绩之和的平均值确定排名顺序。面试成绩当场告知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面试结束后,所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在渭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成绩,按照招聘岗位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体检在二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有关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六)考察

  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人员体检。对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七)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由咸阳市渭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渭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及拟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等情况。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聘用

  公示期满后,由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招聘结果通知,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陕人发〔2006〕19号)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在今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等,并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聘用手续。若未能取得学历、学位及相应的资格证书或审验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渭城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以工作需要等名义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工作或参加其他单位招聘(考)。对于招聘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报到的人员和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将记入诚信档案,按有关规定处理。

  (九)纪律要求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公平、公正,所有参与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和招聘程序,规范操作,自觉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应聘人员在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提交的有关信息、资料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对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29—33188627029—33188592

  咨询时间:08:30—12:00;14:30—18:00(工作日)

  点击下载>>>

  2019年咸阳市渭城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xls

  咸阳市渭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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