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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宝鸡市渭滨区卫生健康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04 08:07:02 来源:

  2022年08月04日讯:为满足我区卫生健康系统日常工作需要,充实基层医疗人才队伍,全面提升医疗水平,进一步做好我区基层医疗保障工作,根据市区有关文件会议精神,采取劳务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30人,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经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组织招录。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31日至2004年8月1日期间出生);

  4.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大专以上学历;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①受过刑事处罚的;

  ②受到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③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以及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1)护理岗位:73人。要求护理(护理学)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取得护士或以上职称;

  (2)药剂岗位:7人。要求药学、中药学专业,取得药士或以上职称;

  (3)检验岗位:15人。要求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取得技士或以上职称;

  (4)影像岗位:8人。要求医学影像技术(医学影像学)专业,取得技士(医士)或以上职称;

  (5)临床岗位:27人。要求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具有医师执业资格,取得助理医师或以上职称。

  三、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1.发布时间:2022年8月4日

  2.本次招聘在在渭滨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weibin.gov.cn/)、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及宝鸡第一人才网(www.baojijob.com)等媒体平台进行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2.报名方法:在“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内点击下方“我要报名”按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证书图片,提交资料报名。

  3.报名时间:2022年8月9日8:00—8月15日18:00。

  4.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8月9日8︰00—8月16日12︰00。

  5.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程序,按照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如下资料:

  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蓝底);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

  ③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扫描在同一张纸);

  ④学历证书(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

  ⑤报考相应岗位所需的职称证和执业证;

  ⑥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应与考试时出示的身份证保持一致;

  注:图片标准:300K-10M。

  6.应聘人员报名后应随时关注资格审核状态,审核通过后的报考信息不得更改。凡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打印准考证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8月17日8:00—8月21日9:00。

  2.准考证下载方法: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进入报名系统下载。

  3.应聘人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未按时打印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打印准考证后,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本次招聘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四)考试方式及内容

  1.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总分100分,笔试成绩占50%。

  (2)面试:按照招聘计划与考试人员1:2的比例由笔试得分(含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进入面试,按比例录取人员不足时全部进入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及自我情绪控制能力等方面的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50%。

  (3)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后如出现并列,则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用人员(如笔试分数相同,则继续对比面试成绩)。

  2、笔试加分

  (1)加分标准。根据会议精神,有下列情况的应聘人员,按相应标准笔试成绩予以加分:

  ①在基层医疗机构(社卫中心、社卫站、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工作人员,按工作年限进行加分(由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并附佐证资料),最多加8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

  ②取得各类专业初级职称(师级)加5分,中级及以上职称加7分。

  ③参与历次宝鸡市疫情防控工作且荣获市级荣誉的医务人员加5分。

  (2)加分程序。应聘人员应在2022年8月22日—8月23日17:00前将《加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8号楼一楼,联系电话:0917-3536196)审核,审核合格人员相关信息在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3日。对公示提出异议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3日内复核并向社会公示。

  五、体检

  根据综合考试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拟录用人员在指定医院统一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应聘者自理,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下延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由常住所在地派出所进行政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以及有无犯罪记录等,对因政审未通过而形成的人员缺额,由综合成绩下延人员替补。政审合格的确定为录用人员,录用人员在渭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宝鸡猎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结果的人员,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并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七、录用人员待遇

  1.本次招聘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签订劳动合同,首聘期两年,两年聘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根据政策和工作需要确定是否续聘。

  2.薪酬待遇:缴纳五险,工资待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注意事项及要求

  1.需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2.面试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咨询及报名电话:0917-3536196、3536789。

  4.网上操作技术咨询电话:0917-3417777

  九、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1.近期多地突发疫情,考生要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居住地和宝鸡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及交通出行规定。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确保考试期间身体状况良好。

  2.考生须提前申领“陕西一码通”(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行程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3.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或有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参加考试的,要严格按照居住地和宝鸡市疫情防控要求及隔离政策,考前未完成隔离管控等措施的,不能参加笔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者,已治愈出院或解除隔离但尚在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禁止进入考点。

  4.外省应试人员须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纸质版、电子版均可)。所有考生需提前1.5小时到达考点,主动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准考证,扫码测温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且现场测温不高于37.3℃的可进入考点;“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请考生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如需乘坐公共交通,须做好个人防护。

  5.考前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应提供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并于考前主动向考点报告,经医学评估后,可继续参加考试者,须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6.考试期间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且无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的考生,经医学评估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当场考试结束后须接受进一步检查。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评估或者转移到备用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7.考生进入考点后应注意个人防护,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在考点划定区域内活动,严禁在规定区域以外活动。考试结束后,应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依次、有序离开考场、考点,不得在考场、考点附近聚集。所有送考、陪考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8.考生如果存在虚假承诺,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将取消考试资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为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考试疫情防控措施会根据宝鸡市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要求适时调整,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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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渭滨区卫生健康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加分申请表(1).docx

  2022年渭滨区卫生健康局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加分证明.docx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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