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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海浦东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专业人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17 11:06:26 来源:

  2021年08月17日讯:为进一步加强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助力浦东新区示范性社区康复中心创建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浦东新区卫生计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录用工作人员实施意见》(浦卫计〔2015〕104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开展2021年浦东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专业人员招聘工作。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品行。

  2.具有国家行政教育部门认可的卫生类学历,应聘康复医师岗位者须具有康复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2010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须具有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其他岗位要求及报考条件详见《2021年浦东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专业人员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8月17日10:00至8月23日16:00。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通过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exam.pdhr.com)进行网上报名。

  2.报考人员根据招聘简章中拟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结合自身情况,自主报考。

  3.资格审核结果查询:8月24日10:00开始,应聘人员可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4.准考证下载:8月24日10:00-8月25日24:00,报考人员可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5.现场资格确认:应聘人员须携带报名表(网上下载并打印)、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资格证、医师执业注册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于8月26日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资格确认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

  6.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7.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招聘简章中的具体岗位要求,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对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三、考试流程

  (一)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两种。

  1.考试时间:8月26日上午笔试,下午面试。

  2.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

  考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实际公布和通知为准,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平台信息,保持通讯设备畅通。

  (二)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1.考试成绩=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

  2.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若考试成绩并列,则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若面试成绩也并列,则招聘单位可组织加试或在有空缺编制使用计划前提下增加招聘人数。

  (三)考察体检、公示录用

  1.拟于8月底前通知考察和体检。由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区卫生健康委统一安排体检。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和考察标准。

  2.考生自愿放弃或因体检、考察未通过的,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书面申请,按成绩依次递补。

  3.考察和体检均合格的人员,拟于9月份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公共人力资源公开招聘平台(exam.pdhr.com)公示拟录用名单。

  4.公示无异议,办理进编录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考生有义务遵守防疫相关工作要求,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防疫工作要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考生提前下载打印《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考试当天请务必携带,填写完整并交予监考人员。

  3.考生进入考场前,需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需在上海地区完成的核酸检测),并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进行现场体温检测。

  4.考生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考试:

  (1)体温≥37.3℃(经现场测量2次后结果)。

  (2)有咳嗽、腹泻、结膜出血、乏力等不适症状。

  (3)不能提供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需在上海地区完成的核酸检测)。

  (4)考试当天,健康码为红色或黄色、行程码为红色或黄色的。

  (5)考试前14天内,接触过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已知无症状感染者的。

  (6)考试前14天内,本人以及家属(或同住人)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

  (7)考试前21天内,本人以及家属(或同住人)有境外旅居史的。

  五、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60880580

  监督电话:38583196

  附件:考生安全考核承诺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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