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综合保税区招聘区属国有企业部分岗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04 13:10:31 来源:
潍坊综合保税区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部分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加强工作力量,潍坊综合保税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国有企业部分岗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为3名:区属国有企业副职2名、区属国有企业财务总监1名,具体岗位要求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勤奋敬业、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4.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其他情形不宜报名参加的。
三、报名
应聘人员于2024年3月5日9:00—3月15日17:30登录报名网址(http://wfbszp.com)进行注册报名。对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1:5比例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四、资格初审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确认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发现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履历业绩综合评价
对应聘人员履历业绩进行综合分析评价,根据履历业绩综合评价情况,按1:5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核范围人员。达不到比例的,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资格复核范围人员比例。
六、资格复核
资格复核重点核实确认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一致真实准确。经资格审查无误,现场缴纳考务费70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核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谈范围人员。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面谈
面谈主要考察了解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创新意识、专业素养和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体检考察
根据面谈成绩,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出现应聘人员面谈成绩相同,则按履历业绩综合评价情况确定考察对象。
1.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按有关要求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情况作为确定拟录用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作为拟录用人选。
九、公示和录用
根据面谈成绩以及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入职。试用期6个月,试用不合格的,不予任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任职,纳入潍坊综合保税区区属国有企业人员进行管理,执行相应人事、薪酬制度。
十、其他事宜
1.对招聘过程中自愿放弃,资格复核、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等产生空缺的,根据工作需要和人选质量,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予以递补。
2.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及时了解潍坊综合保税区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fftz.weifang.gov.cn)“最新公告”栏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和录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6—8890736
咨询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休息日除外)
潍坊综合保税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