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潍坊市昌乐县教师招聘公告
2023年05月09日讯: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山东省昌乐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中小学教师200名,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2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昌乐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见附件)。
二、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犯罪等行为记录。
3.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较强的组织、实践能力;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服从组织安排。
4.户籍不限,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5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具有从事教师职业的身体条件。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考生学历要求可放宽至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6.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具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定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
7.须持有教师资格证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教师资格证等同于高级中学文化课教师资格证使用,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不能报考。应聘人员须在公示聘用前取得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8.符合应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审核参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学位专业目录执行。
9.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相关同意报名应聘或解除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须于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并提供。
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已在昌乐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工作人员(含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不能应聘;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不能应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
1.个人报名
采取个人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系统于2023年5月15日上午9:00开放。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5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昌乐县人民政府”-“部门导航”-“教育和体育局”窗口(http://www.changle.gov.cn/bmzc/jyj/)或直接搜索“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进入“昌乐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照片(分辨率为高160像素,宽120像素,类型为JPG,大小不超过20KB,务必清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根据反馈信息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的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时间
初审时间:2023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1:00
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查询时间内登录系统查询初审结果。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5月15日11:00—5月18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本次笔试共两科,每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因个人原因放弃考试,报名费用不予退还。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227房间)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4.报名材料打印
缴费成功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同时打印《昌乐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供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时使用。具体打印时间请考生密切关注报名网站通知。
5.计划调整
对最终报名确定的应聘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招聘岗位,计划聘用1人的,取消聘用计划;计划聘用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对放宽开考比例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现场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审查通过人员需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同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http://www.changle.gov.cn/bmzc/jyj/)公布。
需提交材料主要包括:
1.笔试准考证、经本人签字确认的《昌乐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暂无教师资格证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应届师范生所在高校暂未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暂不提供),并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供承诺书,承诺在公示聘用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毕业生可先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报告。暂未取得认证报告的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可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补交认证报告,未按时补交者不予聘用。
5.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现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1.笔试。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根据招聘岗位要求,主要考察应聘者岗位履职所需的理论知识、专业素养等。笔试科目分两科,包括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科目一:教育理论知识(100分)。考试内容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等知识。科目二:学科专业知识(100分)。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应具备的基本专业知识等。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分别按30%、70%折算后计入笔试总成绩。为保证新招聘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工作专班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试时间:2023年潍坊市统一确定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笔试时间,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详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比例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采用试讲的形式,邀请外地评委现场打分。试讲内容为现行中小学、幼儿园教材中各学科一节课内容。试讲主要考察应试者的实际教学能力、课堂组织能力、教材驾驭能力和专业水平等。试讲按学科分组,试讲顺序由应聘人员现场抽签确定。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8分钟。
3.考试成绩计算办法。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应聘人员宣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以该考生当日参加同一面试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确定该岗位面试的最低分数线。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50%、5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将及时在“昌乐县人民政府”-“部门导航”-“教育和体育局”窗口公布。
四、考察、体检和聘用
1.确定入围人员。按照教师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按专业知识得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空缺,从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2.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入围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察。根据实际需要,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违规入党、高考移民、档案材料造假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高检发〔2020〕14号)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按规定列入考察前置审核。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相关考察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4.选岗及聘用。入围且体检、考察合格人员按照招聘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就业岗位。选岗后,对放弃选岗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通过“昌乐县人民政府”-“部门导航”-“教育和体育局”窗口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选取的工作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
五、聘用人员管理
招聘的中小学教师列正式事业编制;招聘的幼儿园教师属于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管理。聘用人员与工作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设立最低服务年限,在昌乐县内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成立昌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本次招聘的组织实施,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昌乐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昌乐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本次教师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及附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有效,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信息或关闭通讯工具等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教师招聘主管机关无关。
本简章由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相关事宜请及时登录“昌乐县人民政府”-“部门导航”-“教育和体育局”窗口查询。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昌乐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专班地址: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城关商务社区1号楼227房间)。
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官网地址:http://www.changle.gov.cn/bmzc/jyj/
昌乐县公开招聘教师咨询电话:0536-6221856。监督电话:昌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36-6235279,昌乐县纪委驻县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536-6853575。请在工作日8:30-11:30、14:00-18:00拨打。
昌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