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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8 14:22:49 来源:

  2022年06月28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文件要求以及省、市有关规定,2022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150人(详见《2022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岗位汇总表》,以下简称《岗位汇总表》),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汇总表》),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4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情形

  1.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列入《青岛市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实施细则》范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5.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时提供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6.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规定,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符合上述政策的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等审查阶段,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证明(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详情)。

  二、报名工作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http://edu.qingdao.gov.cn/zsksy/)进入“便民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和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2年7月4日9:00-7月6日16:00;

  网上审核:2022年7月4日14:00-7月7日12:00;

  查询及缴费:2022年7月4日14:00-7月7日16:00。

  (二)网上报名

  1.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岗位汇总表》。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2.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应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应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2年7月6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2年7月6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四)缴费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网上审核通过人员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资格。

  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通过青岛城阳政务网予以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五)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笔试准考证

  完成缴费手续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打印准考证和笔试等有关环节时间暂时无法确定,笔试时间初定7月中下旬,后续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发布的信息。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六)考务费减免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2年7月6日16: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cyjtj_2@qd.shandong.cn,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应聘人员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

  (七)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职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2022年7月4日下午16:00后,7月5-6日每天上午11:00后、下午16:00后分别公布两次。

  三、笔试

  笔试不指定教材。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常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时政方针、科技省情等)和教育基础理论及教育实践素养(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实践水平)两部分。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规定比例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面试比例要求的岗位,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有关资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进入面试范围。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从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原件。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姓名)。

  (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三)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四)笔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须在2022年7月4日之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2022年7月31日前不能提供相关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六)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七)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证明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

  (八)已取得国(境)外学历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九)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面试

  面试在城阳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用“说课+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能力、专业水平及考生的综合素质。具体内容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

  (二)面试安排

  面试具体时间及要求通过青岛城阳政务网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说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四)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于当天在青岛城阳政务网公布。

  面试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

  六、考察体检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1.总成绩核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照50%:50%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考试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考察体检范围确定。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对考察合格人员,分招聘岗位,按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二)考察和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在城阳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按有关规定组织。

  考察先进行等额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选均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三)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在青岛城阳政务网面向社会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在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部分岗位拟聘用人员分别进行选岗(详见《岗位汇总表》),选岗方案将在选岗前予以公布。选岗工作结束后,由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符合聘用条件的,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和最低服务期制度,受聘人员在城阳区教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聘用合同的签订和执行按《青岛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严肃纪律

  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有关说明

  (一) 本次公开招聘统一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取消或核减计划、笔试成绩、面试方案、面试成绩、考察、体检和公示等信息在青岛城阳政务网(http://www.chengyang.gov.cn/)上予以公布。

  (四)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五)政策咨询电话:(0532)87868743

  监督电话:(0532)58659706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22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岗位汇总表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证明(参考格式)

  青岛市城阳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6月27日     

  相关附件:附件1:2022年青岛市城阳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证明(参考格式).docx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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