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招聘考试专题 945名 2月21日起报名
《2023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招聘考试公告(945人)》已于2023年2月16日发布,为帮助考生了解考试详情,事业单位招聘网把2023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招聘信息进行了汇总供大家参考。
2023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招聘信息汇总 |
2023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招聘报名时间及方法 |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 点击查看:2023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招聘报名入口 报名费:每人每科40元 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hrss.shandong.gov.cn/rsks),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选择考点城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招聘单位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2月25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
2023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招聘职位表下载 |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45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2023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招聘职位表 |
2023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招聘报名条件及招考范围 |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21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近亲属为省纪委监委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监督对象或在省纪委监委工作的人员不得报考省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1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地方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服务期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服务经历计算至2023年9月30日。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具有5年以上乡镇(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定向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高等院校、公共文化服务机构、 机构符合条件的岗位。 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岗位。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应聘面向残疾人的定向招聘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3年2月21日。 |
2023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招聘考试时间安排 |
报名时间:2023年2月21日9:00—2月25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6日16:00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2月21日11:00—2月27日16:00 领取准考证时间:2023年3月14日9:00—3月18日9:30 笔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 |
2023年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招聘考试科目及考试内容 |
1、考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综合写作 2、考试内容: 综合类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3、考试时间:2023年3月18日9:00—11:30 4、面试注意事项: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举办单位)组织实施。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开考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