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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青海大学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4 11:34:20 来源:

  2023年07月24日讯:根据《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3〕28号)和《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青人社厅发〔2015〕80号)等规定,现将青海大学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和条件详见《青海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此次招聘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基础知识,掌握岗位要求必备的专业技能;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管理能力和良好的发展潜质,符合应聘岗位要求。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硕士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即1992年7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为35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五)毕业时获得所学相关专业学历和学位证书,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考生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需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印。

  三、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综合素质测试(笔试)、现场资格审查、结构化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拟聘用人员信息、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招聘日程计划表详见附件2)。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务必随时关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与青海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目www.qhu.edu.cn/rczp)发布的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参加考试、面试,也可直接咨询青海大学组织人事部(联系电话:0971-5310674)。

  (一)网上报名

  1.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9时-7月30日18时。

  2.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大学门户网(www.qhu.edu.cn/)人才招聘/我要应聘,以本人邮箱注册账号,并登录青海大学人员招聘系统,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报名信息。网上报名程序请详细阅读《青海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指南》(附件3)。网上报名需上传相关证书和亲笔签名的《2023年应聘青海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4)。

  3.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查询初审结果。报名资格尚未通过人员,可以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4.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为2023年8月1日9时至8月4日24时。报名确认成功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网址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期间未持有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取消报考资格。

  5.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每位考生不得在系统中重复报考同一个岗位。

  6.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不足1:3比例的,由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保留招聘计划的,由学校视综合素质测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的成绩决定是否录用。相关结果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与青海大学官网发布的信息公告为准。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2.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系统中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的学信网验印材料,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如专职辅导员岗位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等。

  3.现场资格审查。笔试结束当天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与青海大学官网公布笔试成绩,并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由青海大学组织人事部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应当提供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验印材料,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应聘考生严格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参加应聘,招聘各环节若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产生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行负责。

  (三)考核方式及成绩占比

  考核方式由综合素质测试(笔试)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组成。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核内容

  1.综合素质测试。综合素质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方式,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占测试成绩的40%)和报考岗位职责相关写作能力测试(占测试成绩的60%)。

  2.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各招聘岗位按照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应聘人员不足1:3,全部进入面试环节。招聘岗位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由学校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保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保留招聘计划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以上者,取消招聘资格。

  (五)考核时间及地点。综合素质测试(笔试)时间为2023年8月5日9时—11时,地点以准考证为主。结构化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与青海大学官网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六)体检。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或者请他人顶替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应聘人员体检结果无效并不予聘用。进入体检范围人员为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的拟招聘人选。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经本人申请,学校组织复查一次,仍未合格者,取消进入考察资格。空缺岗位按照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具体实施时间及地点以青海大学官网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

  (七)政审考察。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政审考察对象,学校对考察对象学习工作期间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综合表现情况及考前所在单位的政治表现等进行考察。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考察外,突出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凡有违法违纪行为记录的,取消应聘资格。同时,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个人档案情况按照规定进行严格审查。政审考察不合格者或确认自动放弃者,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经体检、政审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青海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学校调查核实。

  (九)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或与原单位存在法律纠纷的,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递补要求。在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出现空岗后均可递补一次。

  四、其他要求

  (一)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名参加此次招聘。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同意报考书面证明的图片,未按要求上传的审查将不通过,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三)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报名期间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要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毕业证明材料和学生证,同时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学历、学位证书被暂扣或遗失的,面试前应提供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取得国外学历证书的应当有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四)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各类证书、资格取得时间,以及中共党员的入党时间均截至2023年7月21日。

  (五)非应届毕业生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进入学位查询系统界面,打印学位查询报告并上传报名系统,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研究生招生单位证明材料上传报名系统。

  (六)总成绩并列情况说明。总成绩并列的,先按退役士兵优先招聘,再按招聘岗位中的优先条件,最后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低确定。成绩仍并列的,学校组织一次加试。

  (七)招聘过程中各环节具体实施时间以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与青海大学官网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青海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青海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相关信息将陆续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与青海大学官网(人才招聘栏目www.qhu.edu.cn/rczp)发布,各阶段安排以网络公告为准,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关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971-5310674

  监督电话:0971-5569157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17739966862

  附件:

  1.青海大学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2.青海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日程计划表(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3.青海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指南表(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4.2023年应聘青海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表(详见下列“附件列表”)

  青海大学

  2023年7月21日

  青海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招聘岗位

      类别

招聘岗位

名称

用人单位

招聘人数

专业

学 历

年龄条件

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岗位具体要求)

岗位职责描述

     备  注

管理岗位

管理人员1

校机关行政管理部门

5

专业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

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取得学历、学位双证;限女性。

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不定期从事全校学生管理工作,须入住女生公寓;由学校统一选派到相关单位工作。

八年内不得转入专任教师岗

管理人员2

校机关行政管理部门

5

专业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

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取得学历、学位双证;限男性。

 

从事行政管理工作;不定期从事全校学生管理工作,须入住男生公寓;由学校统一选派到相关单位工作。

八年内不得转入专任教师岗

管理岗位

专职辅导员1

有关院系

4

专业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

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取得学历、学位双证;中共党员,限女性。

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须定期入住女生公寓;由学校统一选派到各院系担任专职辅导员。

八年内不得转入专任教师岗

专职辅导员2

有关院系

4

专业不限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

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

国民教育系列,取得学历、学位双证;中共党员,限男性。

从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须定期入住男生公寓;由学校统一选派到各院系担任专职辅导员。

八年内不得转入专任教师岗

  附件列表:

  附件2.青海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日程计划表.docx

  附件3.青海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指南表.doc

  附件4.2023年应聘青海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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