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全部 |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江苏 | 浙江 | 四川 | 福建 | 河北 | 湖南 | 内蒙古 | 甘肃 | 山东 | 贵州 | 海南 | 新疆
招聘 吉林 | 辽宁 | 江西 | 河南 | 广西 | 18luck新利app | 18luck新利appios | 青海 | 黑龙江 | 宁夏 | 陕西 | 安徽 | 天津 | 湖北 | 山西  
当前位置:首页 > 青海 > 全青海
各区县导航: 全青海 西宁市 海东市 玉树州 海西州 海北州 海南州 黄南州 果洛州  

招46人!青海师范大学2026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7 10:28:04 来源: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进一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根据学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发展需要,依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办法》《青海省校园引才办法(试行)》《青海省2026年度引进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等有关规定,决定面向2026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引进急需紧缺人才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青海师范大学始建于1956年,坐落于西海锁钥、海藏咽喉的高原古城西宁,拥有城西和城北两个校区,总占地面积1380亩。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大门类,是一所具有教师教育和高原地域特色的文理工管法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师范大学。学校现有中国史、地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学、生物学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3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中国史、地理学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全国重点实验室。获批2个国内一流学科,14个国家一流专业,开设56个本科专业。
二、引才岗位及范围
此次引才范围面向2026届优秀高校博士毕业生。2024、2025届未就业的择业期毕业生列入此次引才范围。













三、引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学习成绩优良,诚实守信,甘于为新青海建设服务奉献。

(四)符合具体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均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取得。国内高校毕业的2026届博士研究生应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2月以后出生),对急需紧缺专业或业绩特别突出的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引进待遇
(一)工资待遇、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参照《青海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执行。

(二)根据青海省相关人才政策,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认定为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引进拔尖人才,由省政府给予每人一次性40万元奖金。

(三)入选“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直接引进人才的,在我省未享受政府提供住房的可申请入住省级人才周转住房;入选“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直接引进人才并在青购房的,学校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暂未在青购房、未申请入住省级人才周转住房者,可根据《青海师范大学引进博士租房补贴暂行办法》规定发放租房补贴。

(四)被认定为青海省“昆仑英才·高端创新创业人才”项目引进拔尖人才的,在校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认定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聘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的,经单位考核合格,可申报参加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五)学校协助解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我校所属幼儿园和附属学校就读的入(转)学、入托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青海师范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招满为止。应聘者将个人详细简历(自本科开始至申请之日连续的学习、工作简历,发表的论文、著作目录,主要教学、科研成绩,承担的科研项目、专利及获奖情况等)及未来研究计划等材料发送至各单位邮箱。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者资格不符,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或学籍的;

3.曾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或因违法违纪违规正被调查处理的;

4.在校期间有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在以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8.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

9.已经被录(聘)用为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

10.聘用后构成回避情形的;

11.其他不得聘用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四)2024、2025届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对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五)引才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学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事业单位的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学校官网:https://www.qhnu.edu.cn/

通讯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38号

联系人:周老师 王老师 崔老师

联系电话:0971-6317924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更多
相关文章

本网站内容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或原招聘单位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管理员微信号:bendiba

浙ICP备2021006785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