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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宁夏银川市妇幼保健院自主招聘备案制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6 15:31:27 来源:

  2022年05月16日讯:为确保我院2022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宁人社函〔2020〕65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宁党办〔2006〕35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专业匹配、人岗相适的原则,由医院自主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3.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4.符合《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中各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和相关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仍在惩戒期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的;

  6.普通高校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

  7.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8.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9.新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

  10.现役军人;

  11.与招聘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者,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2022年医院计划招聘8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75人,行政管理人员9人。

  招聘岗位

  见附件

  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可下载附件《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对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层次人员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聘。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yinchuan.gov.cn)、宁夏公共招聘网(http://www.nxjob.cn)、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https://gccfw.hrss.nx.gov.cn)银川人才网(http://www.zgycrc.com)公开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20日8:00至2022年5月29日18:00。

  报考医院招聘岗位的考生需要扫描识别以下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采集表》。

  

  

  

  《报名信息采集表》

  考生需在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或其他公告发布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报名表、电子照片、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扫描件等材料发送至报名邮箱bjyzhaopin@126.com,邮件标题格式:应聘岗位名称+岗位代码+姓名+学历+手机号码。

  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温馨提示:应聘人员需将《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各类报名证件材料扫描件和《报名信息采集表》,按报名要求同时投递和填写提交则视为有效报名,缺一不可。

  (三)资格审核

  资格初审。按照招聘岗位条件及招聘要求,对应聘者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打电话、发送短信、发邮件等方式向考生进行初审结果反馈。

  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按照《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要求的具体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复审,复审时需提交报名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资格审查结束前不能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的拟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在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和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

  (四)笔试

  1.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具体事项提前公布并告知应聘人员。

  2.笔试内容与时长、分值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相关专业知识。测评时间为60分钟,分值为100分。

  3.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为3:1,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少于3人时,经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或减少招聘名额乃至取消招聘岗位。

  4.笔试现场邀请卫生、人社部门及医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5.笔试结束后,当天由医院考官、考务工作人员以及纪检监督人员阅卷核分,并向考生公布笔试成绩。

  6.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领导小组根据成绩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

  (五)面试

  1.笔试考试结束后,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者不得参加面试。开考比例范围内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经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对专业性强,生源少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和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公告。

  2.发布面试公告: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面试内容、面试方式等提前1周发布公告并以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告知应聘人员。

  3.面试内容:按照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知识,组织专家测试应试人员的业务素质及综合应用能力,包括专业基础理论、业务知识等。

  4.面试时间:每人5分钟,并在考场监督人员监督下进行。

  5.面试方式:面试采取专家提问、考生口答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百分制,60分为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6.面试成绩公布:考生在候分室等待面试成绩,成绩公布后离开考点。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及时在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和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公布。

  7.面试现场邀请卫生、人社部门巡视及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总成绩的计算

  1.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领导小组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

  1.体检工作由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领导小组负责选择县级及以上综合公立医院组织实施,由纪检监察人员进行全程监督。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未按要求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4.医院或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应聘者承担。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方式和内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九)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提请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和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者,提请院长办公会、院党委会审定。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招聘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个工作日内)不报到的,取消招聘资格。

  2.经医院院长办公会、院党委会审议通过,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备案制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关于递补情形

  1.递补情形: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应聘者中,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不递补情形:

  (1)资格审核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由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十一)备案

  2022年度招聘的备案人员经市卫生健康委核准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委编办备案。

  六、工作要求

  (一)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医院在考试工作各环节将全面落实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要求,保证各考场开窗通风、清洁消毒,保持空气流通。所有考官、工作人员及考生进入考试区域需出示防疫健康码,接受体温监测,正确佩戴口罩,进行手消毒并保持1米安全距离,避免因人员聚集带来交叉感染的风险。

  2.招聘工作将按照国家和自治区、银川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根据需要如对工作安排作出调整的,将及时在银川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发布补充公告或通知,请广大应聘者予以关注、理解、支持和配合。

  (二)回避制度

  凡与招聘单位相关人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亲属关系的人员,必须回避。评委和工作人员如有涉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七条情形的,均应回避,以保证招聘考试的客观公正。

  (三)加强监督

  银川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0951-6882092(银川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

  联系人:刘老师  杨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0951-6882269(银川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

  考务咨询和监督投诉时间:

  正常工作日(不含周六周日及节假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

  点击下载>>>

  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自主公开招聘备案制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xlsx

  银川市妇幼保健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信息采集表二维码.jpg

  银川市妇幼保健院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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