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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招聘事业编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09 09:29:18 来源:

  2021年09月09日讯:为加强红寺堡区教师队伍建设,缓解教师紧缺问题,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事业单位自主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面向全区自主公开招聘100名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专业匹配、人岗相适

  二、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事业编教师100名,其中:高中教师33名、中职教师9名、初中教师58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够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义务;

  4.符合《2021年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附件)中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具有宁夏回族自治区常住户籍的人员(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8日)。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吴忠市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吴忠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配偶,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可以不受户籍限制;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8日以后出生,年龄以考生有效身份证上的日期为准);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且被记入诚信档案库目前仍在惩戒期的;

  6.定向培养人员服务期未满或正在定向培养学习的;

  7.已招聘的特岗教师;

  8.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宁夏公共招聘网、宁夏高层次人才工作网、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红寺堡教育”微信公众号等社会公众人才招聘平台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5日上午8:30至9月19日下午18:30,9月19日18:30准时关闭,逾期不再补报。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

  2.报名方式。

  ①访问报名系统。应聘者访问(http://ningxia.nomax.vip/tip/)。

  ②注册登录。注册姓名和身份证号须准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上传照片须为2021年1月1日以后拍摄的正面、免冠证件照片。

  ③填写报名信息。应聘者请务必认真阅读并接受《网上报名协议》和《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涂改报名材料,或报名材料、信息不实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3.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应在应聘者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应聘者应在提交完整报名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最后一个报名日报名的应在当日及时查询)。应聘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未在报名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放弃;如应聘者在报名最后一日提交报名信息,因不符合该岗位报考的资格条件,资格初审单位做审核“未通过”处理的,在报名系统正式关闭后,应聘者将不得再申请改报其他岗位。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为3:1。生源较少的岗位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笔试开考比例、减少招聘名额或者取消招聘岗位的,经2021年红寺堡区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在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等进行公告。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应聘者需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没有改报的,视为自行放弃。

  (三)笔试

  1.考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及教育教学能力,分值为150分。

  2.笔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上午统一进行。

  3.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应聘者务必于9月24日上午12:00前登录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过期身份证、户籍证明等不作为有效证件)参加考试。如对打印准考证有疑问的或准考证有误的,请及时联系报考单位。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4.笔试阅卷结束后,应聘者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2021年事业编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笔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笔试成绩低于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四)资格复审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面试前复审。组织统一收取拟进入面试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件和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取得面试资格。如有列入面试对象者确认不参加面试、或被取消面试资格的,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在本招考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红寺堡教育”微信公众号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2.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

  3.面试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主要通过说课试讲等形式,测试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及教学能力。面试成绩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网站、“红寺堡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公布。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以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考察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等执行。考察、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拟招聘人员名单在红寺堡区人民政府、“红寺堡教育”等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录用后,在招聘单位服务年限必须满5年。

  五、关于岗位递补

  (一)递补情形

  1.在资格复审阶段,经复审不符合资格条件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的应聘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在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应聘者自愿放弃出现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面试成绩均达到最低分数线以上的应聘者中,根据考生总成绩按规丁依次递补。

  (二)不递补情形

  1.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3.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阶段因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或不符合聘用条件,核实后取消应聘资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六、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此次自主公开招聘工作各环节将全面落实依法防控、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要求,保证各考场开窗通风、清洁消毒,保持空气流通。所有考官、工作人员及考生进入考试区域需出示防疫健康码,接受体温监测,正确佩戴口罩,并保持1米安全距离,避免因人员聚集带来交叉感染的风险。

  (二)应聘者14天内如有区外旅居史,考试需提供48小时之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试当天“健康码”“行程码”为“绿码”的应聘者,方可进入考点。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三)参加考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考生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

  (四)因疫情原因,考试时间有变动的,另行通知。

  七、其他

  (一)以上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调整岗位,延长报名时间,以变更岗位公告时间为准。凡涉及本次招聘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公告未尽事宜,由2021年红寺堡区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四)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出现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情形者被取消应聘资格。

  (五)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八、咨询与监督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

  0953-5091878(红寺堡区教育局人事职改办)

  点击下载>>>

  2021年吴忠市红寺堡区自主公开招聘事业编教师岗位计划一览表.xls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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