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正蓝旗招聘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62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3-08-14 10:04:34 来源:
正蓝旗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参照国家、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为确保全旗2023年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62名,拟招聘人员纳入幼儿园人员核定控制总量。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4.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5.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为学前教育或幼儿教育;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相应专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未能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8日(不含)至2005年8月8日(含)期间出生的人员)。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7.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8.报考者须具有正蓝旗内户籍,落户时间须在2023年8月8日(不含)之前;对于入学时将户籍迁到就读学校集体户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入学前户籍为准;在内蒙古自治区正蓝旗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特设岗位教师、西部计划志愿者)不受户籍限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过相关处分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3年8月14日至8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正蓝旗教育局一楼会议室。
(2)报名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在报名登记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数码彩照4张;②正蓝旗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③《诚信承诺书》1份;④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三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⑤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1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位专业认证报告原件1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⑥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⑦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⑧服务期满项目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人员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签订劳动合同,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正蓝旗教育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方式: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超过3:1比例时,采取“初试+面试”方式进行;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岗位未超过3:1比例时,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初试:满分100分,采取现场答辩(3分钟以内)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辩。考试顺序抽签决定。初试结束后,按照3: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初试成绩并列,出现进入面试环节人数超出3:1比例的情形,初试成绩并列人员均可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初试成绩在正蓝旗政府门户网站、正蓝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正蓝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统一向社会公布。
2.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对学前教育教学基本理论知识的掌握、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课堂教学组织能力以及课堂教学的基本功。面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参考书目。
①面试方式:试讲+基本功展示+绘画。考试顺序抽签决定。试讲内容由考官根据幼儿园五大领域内容命题,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讲;基本功展示为弹奏、舞蹈、唱歌等三项;绘画当场命题。
②面试时间:试讲10分钟,基本功展示9分钟(唱歌、舞蹈、弹奏等三项各3分钟),绘画15分钟,考生可以携带基本功展示所需的物品(如乐器、音乐伴奏)进入面试场所。
③面试总成绩=试讲×40%+基本功展示×45%(唱歌、舞蹈、弹奏等三项各占15%)+绘画×15%
④面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从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及以上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进行加试。
(三)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由正蓝旗教育局负责组织,在正蓝旗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范围。
2.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考察资格。从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情况时进行加试。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考察
1.考察工作由正蓝旗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聘用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挡在门外。考察采取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审核人事档案、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
3.应聘人员应在指定日期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1.考察结束后,对拟确定的人员将在正蓝旗政府门户网站、正蓝旗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正蓝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签订劳动合同。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签订劳动合同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新聘用(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对于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前不符合相关条件或主动放弃岗位,将按照面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并按照程序对拟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考察与公示。本次招聘考试后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每个环节仅递补一次。
(六)签订劳动合同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正蓝旗教育局根据各幼儿园实际情况分配工作岗位。
2.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正蓝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和日常管理
(一)薪酬待遇
本次拟招聘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工资待遇参照正蓝旗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待遇发放和增长,五险一金(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承担。核定拨付待遇等相关工作由人社、财政部门负责。
(二)日常管理
1.本次招聘的人员由正蓝旗教育局负责统筹管理,用人单位负责具体日常管理。正蓝旗教育局及时督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2.用人单位对本次招聘人员每年进行统一专项考核,同时将考核结果报备正蓝旗教育局、人社局。对不服从管理、不履行职责,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违反有关规章制度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正蓝旗教育局将离岗或解除合同人员及时报备正蓝旗人社局、财政局。
五、纪律要求
(一)本次招聘工作由正蓝旗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三)对应聘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四)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二)招聘考试咨询电话:0479—4239243
监督电话:15047947600
正蓝旗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