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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内蒙古包头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35人简章

发布时间:2023-07-17 14:20:42 来源:
  包头市公安机关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
 
  为有效缓解包头市公安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和警力严重不足矛盾日显突出的问题,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的有关规定,包头市公安机关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35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计划招聘辅警435名,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165名,石拐区公安分局40名,土右旗公安局60名,昆都仑区交管大队120名,青山区交管大队5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
 
  招聘的部门及工作职责:本次招聘的435名辅警工作职责为协助人民警察开展社会治安防范、交通管理、禁毒等宣传教育、治安检查、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等合法合规的工作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2.具有内蒙古自治区包头户籍,部分旗县区对考生户籍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要求为准,请考生注意;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心素质和工作能力;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7月24日(不含)至2005年7月24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详见岗位表(附件1);
 
  5.男性净身高要求1.70米及以上,女性净身高要求1.60米及以上;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户籍及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7月31日;应聘人员其他各项资格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3年7月24日之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的通过“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吸纳大学生到公共服务领域服务的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现役军人;
 
  13.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14.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包头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2/html/Default.html)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9:00至7月28日17:00。
 
  3.报名要求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2)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需完整、准确填写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报名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6)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1.由招聘单位在网上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按照计算机后台分配权限审核本部门、本单位报考者资格条件),并在报考者网上报名后的1日内(修改信息的,从修改日算起)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招聘岗位表》)。
 
  2.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考生应通过网上银行交费,报名费每人20元,每科考试费50元。交费截止时间:2023年7月29日12:00,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交费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交费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下同),对报名交费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开考,并将核减或取消开考的招聘人数调整到相同招聘单位其他岗位,原则上调整到同类岗位或报名交费人数多的岗位。
 
  2.调整岗位招聘人数公布时间为2023年8月1日。被取消开考岗位已报名交费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放弃报名,对放弃报名的人员,予以退费(所交费用通过交费原渠道退还应聘人员)。
 
  3.笔试考点设在包头市,笔试时间及准考证打印时间在包头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s://gaj.baotou.gov.cn/)、“平安包头”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告。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适应岗位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测试内容包括公安基础知识、应知应会常识、常用法律法规等。笔试满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5.本次笔试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6.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由公开招聘辅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在包头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s://gaj.baotou.gov.cn/)、“平安包头”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包头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s://gaj.baotou.gov.cn/)、“平安包头”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告。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到场,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而超出3:1比例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一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个人征信报告一份。
 
  (6)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一份。
 
  (7)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资格复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有效、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凡在资格复审时不能按照要求提供证件和证明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对资格复审环节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线上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
 
  (五)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包头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s://gaj.baotou.gov.cn/)、“平安包头”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告。
 
  2.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测试标准详见附件2)实施。体能测试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对体能测试后出现的空缺名额,从相应岗位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4.体能测试属于剧烈运动,因个人身体等原因无法坚持体能测试的,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肝功能异常等疾病的,以及处于妊娠期等不适合剧烈运动的应聘人员,应慎重选择,确保自身安全。如坚持参加体能测试及隐瞒病情而发生意外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六)面试
 
  1.时间、地点:面试考点设在包头市,面试时间、地点在包头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s://gaj.baotou.gov.cn/)、“平安包头”微信公众号上另行公告。
 
  2.应聘人员凭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证之一),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对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所有应聘人员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对人数较多的岗位,不能在一个面试组面试的,提前组织抽签分组,按照面试成绩总体排序,各面试组不单独排序。
 
  4.对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人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5.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6.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包头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s://gaj.baotou.gov.cn/)、“平安包头”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七)体检考察
 
  1.按照每个职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职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同一职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组织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2.体检在旗县级以上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3.考察工作应该根据招聘条件要求,在核实应聘人员报考资格条件的同时突出政治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人选的家庭成员进行延伸考察。
 
  考察人选达不到辅警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和考察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聘用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包头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s://gaj.baotou.gov.cn/)、“平安包头”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纳入警务辅助人员额度管理。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间安排在基层一线岗位锻炼,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签订后辅警如有违约,要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拟聘用人员在本次招聘录用公示前,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人员)或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录用、聘用备案文件为准)或被公安机关聘用为辅警(以聘用文件为准)或被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录取的,以及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4.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或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包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及各旗县区公安机关有关规定执行,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缴存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工作需要作出调整的,届时将在包头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s://gaj.baotou.gov.cn/)、“平安包头”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二)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的手机畅通,招聘过程中和成绩有效期内,如因无法联系被取消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不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的应聘人员,将直接取消应聘资格。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四)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辅警招聘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本次招聘除报考费和体检费外,不收取任何费用,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对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六)其他未尽事宜,在包头市公安局互联网门户网站(https://gaj.baotou.gov.cn/)、“平安包头”微信公众号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附件1:包头市公安机关2023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 :包头市公安局招聘2023年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docx
 
  包头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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