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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包头广播电视台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2-08-29 15:15:43 来源:

  2022年08月29日讯:包头广播电视台为了进一步聚集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强能力的广播电视队伍,加快推进包头广播电视事业蓬勃发展,结合我台紧缺急需人才的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

  一、组织领导

  成立包头广播电视台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才引进领导工作,由人力资源管理部具体负责人才引进的相关工作,台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二、引进计划

  引进融媒体编导、新闻评论记者、网络管理、融媒体技术、文化产业运营、法务等6个岗位,专业人才8名。(具体岗位情况和条件见附件)

  三、引才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学历要求:

  (1)取得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硕士及以上人员(本科学历需为国内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学士);

  (2)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

  (3)取得“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院校及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人员;

  (4)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应聘人员(第一学历必须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

  5.专业要求:新闻学、传播学、汉语言文学、法学、网络与新媒体、文化产业管理、电子信息工程学等,或其他相近相符专业。

  6.年龄: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本科人员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其他: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性、政治敏感性以及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胜任夜班编辑工作,能够承担突发事件和艰苦环境下的采访工作;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行为或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五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3.包头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包头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及第二学历学位;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的人员;

  7.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按发布人才引进信息、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公布成绩、公示、考察、体检等程序进行。通过包头广播电视台网站、包头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金鹿视点”手机客户端发布人才引进信息。

  (一)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5日24时00分。应聘人员可在包头广播电视台网站、包头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金鹿视点”手机客户端了解招聘有关详情,下载并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进行报名。

  报名应提交材料:

  1.《包头广播电视台2022年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

  2.个人二代身份证(正反)扫描件、近期2寸免冠电子版照片;

  3.需提供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扫描件,学历验证报告截图,学历验证需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验证;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

  以上电子版材料请统一发送至包头广播电视台指定邮箱,邮箱地址:923578539@qq.com。

  4.注意事项

  (1)报名时,需将所有报名材料扫描后制成一个压缩包,用本人姓名命名后以附件的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接受审核,格式不正确的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者在填写报名表的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高中起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以及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从事工作),时间不可断开或空缺。

  (3)报名者须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交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信息的人员,一律终止引进程序并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包头广播电视台将根据邮箱接收的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资格复审后,通过前期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达到3:1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当符合条件人数未达到预订比例,对紧缺急需但达不到比例的岗位,经请示市人才办批准后可调整比例,或核减岗位组织开展面试。

  (三)公示。经过资格审查后,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在包头广播电视台网站、包头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金鹿视点”手机客户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与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

  (四)面试。组织符合引进条件人选进行面试。面试由包头广播电视台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应聘者面试比例达到1:3,考官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由用人地区、单位相关人员以及相关业务领域专家3至5人组成,本地区、单位或主管部门的人员不超过面试组人数的1/3)面试组开展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1:3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同场面试人员平均分,且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考察环节。面试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台机关纪委全程参与,影像资料永久保存以备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布成绩。面试结束后,在包头广播电视台网站、包头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金鹿视点”手机客户端公布面试成绩。

  (六)确认、公示。根据面试结果,按照总成绩高低排名进行汇总,向包头广播电视台党组汇报面试成绩情况,需经包头广播电视台台党组集体审核、确认,确定拟进入体检环节、考察人员名单。拟进入体检环节、考察人员名单在包头广播电视台网站、包头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金鹿视点”手机客户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包头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管理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的加试),递补只进行1次。

  (八)考察。考察工作由包头广播电视台负责实施,具体内容为:

  考察内容: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形式: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谈话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已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参加工作的,与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和同事谈话了解情况;应届毕业生,与导师及同学进行谈话了解情况。考察结束后,在包头广播电视台党组决定人选前,台人力资源管理部与本人沟通确认是否决定到包头广播电视台工作等事宜。

  其他要求: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包头广播电视台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

  (九)会议研究和公示。综合面试成绩以及考察和体检结果,包头广播电视台人力资源管理部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包头广播电视台党组会集体研究通过后在包头广播电视台网站、包头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金鹿视点”手机客户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为:0472-6988810。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十)办理聘用。公示无异议,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进行书面报告,申请办理人事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实行5年服务期,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等。

  五、其他事宜

  (一)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考聘用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考聘用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要及时面向社会公布人才引进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全面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全程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全程主动佩戴口罩,做好疫情防控。如因疫情影响,2022年包头广播电视台引进人才相关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随时做出调整,届时将在包头广播电视台网站、包头广播电视台微信公众平台、“金鹿视点”手机客户端发布公告,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疫情防控要求以上级最新有关文件要求为准,根据国内疫情防控形式随时调整,提醒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四)人才引进面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名人员准确填写联系电话和邮箱地址,并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通讯不畅影响引进工作的,责任由考生个人承担。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2019〕1号)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不得参与包头广播电视台引进人才相关工作。

  (五)未尽事宜,由包头广播电视台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72-6988803

  监督电话:0472-6988810

  Email:923578539@qq.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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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2022年包头广播电视台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2:2022年包头广播电视台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docx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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