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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博士及高技能人才引进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7 20:19:51 来源:

  第一部分学校简介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轻工特色优势突出的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占地面积1000余亩,在校生14000余人,国家AAA级景区。学校坚持人才强校战略,打造职业教育高地。现有教职工900余人,其中“双师型”教师441人、博士硕士学历学位教师403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1人,国家级技能大师1人,自治区技能大师3人,“英才兴蒙”工程人才3人,“草原英才”个人2人、团队1个,“鹿城英才”人才9名,全区技术能手7人、全市技术能手9人。自治区教学名师9人,自治区教坛新秀8人,自治区教学团队11个,现有15个专业大类46个高职专业,其中:国家骨干专业3个、自治区重点建设专业2个、自治区品牌专业10个、自治区高水平专业群2个,学院以最优势专业和最强师资队伍享誉区内外。学校先后获得全国创新创业50强高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高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国家级众创空间、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职业核心能力示范校、国家数字化校园实验校、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第二部分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根据《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包人才组发〔2023〕3号)文件精神,学院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着力引进德才兼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博士及高层次紧缺人才。

  二、引进计划

  根据学院专业建设规划,本次拟引进博士人才和高技能人才10名。引进专业主要有机械类、控制科学与工程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电气工程类、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类等。

  三、实施时间和引进形式

  (一)人才引进实施时间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

  (二)引进方式

  博士人才、高技能人才通过“一事一议”确定。

  (三)报名方式

  请将个人简历和相关印证材料统一发送至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指定邮箱btqgxy@163.com,联系电话:0472-3163413。

  四、引进条件

  (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团结协作,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高技能人才年龄不超过45周岁(含45周岁,1980年3月以后出生);高技能人才指世界技能大赛或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主要负责人、省部级选拔表彰的最高层次技能人才、具备绝技绝活的特殊技能人才及其他相当层次的技能人才,学历为本科及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人才引进

  1.市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31日之前应届毕业生);

  3.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4.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9.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10.用相关专业的“二学位”报考;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将全程设置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一)博士待遇咨询电话:0472-3163413

  (二)监督电话:0472-3163323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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