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辽宁铁岭市银州区事业单位招聘8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27 10:15:12 来源:
2023年铁岭市银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持续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铁市人发〔2008〕11号)等规定,经银州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人员年龄年满18周岁,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26日以后至2005年6月26日(含)期间出生;
6.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7.2021年、2022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8.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7月31日(含)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9.报考考生学历与学位证书专业应一致。
10.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铁岭市银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tieling.gov.cn,下同)。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要对照自身条件,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选择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报考,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时间:2023年7月3日9:00至2023年7月7日17:00
(一)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2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二)资格审查(初审)。资格审查(初审)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部门根据报考者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于报考者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名者可于2023年7月3日9:00至2023年7月8日12:00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者取消聘用。
(三)缴费确认。报考者通过审查后,须于2023年7月3日9:00至7月8日24:00前重新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50元),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每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当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2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缴费成功后,在笔试前一个星期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铁岭市银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二)资格复审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部门要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照片和基本信息,对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等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进入面试人员已发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发布的,递补面试人员不再上网发布。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复审时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与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一)体检
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结果报铁岭市银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体检、考察结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各项成绩、排名等,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银州区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方可向银州区以外的地区流动。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考生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铁岭市银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24-74829639
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附件:
铁岭市银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