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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市苏家屯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森林消防队员16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04 13:45:07 来源:

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招聘合同制森林消防队员公告

 

为有效做好我区森林防灭火工作,经区委、区政府同意,苏家屯区森林消防大队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森林消防队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补充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6名,其中,森林消防队员15名,森林消防队员(特殊岗位)1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方针、政策、路线,热爱森林消防事业,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好,无不良嗜好。
 
2.消防队员1:要求年龄18-35周岁,男性,身高170cm以上,高中及以上学历,退转军人及有大型车辆驾驶经验者优先。
 
消防队员2(特殊岗位):  年龄在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要求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资格,拥有相关工作经验;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具有本科学历,具有护理急救相关资格优先聘用(需提供相关证明)。
 
3.身体健康,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体检、政审合格。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体能测试、面试、笔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程序进行。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在“苏家屯人民政府网”(http://www.sjtq.gov.cn)通知公告栏中公布,应聘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信息的更新,并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电话号码畅通,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的,责任自负。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填写报名表。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1日- 2024年1月12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区应急管理局一楼102室(枫杨路36号原区电业局,请从南门进);
 
3.报名要求:报名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2份)、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
 
4.资格审查:由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区人社局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的初步审核。
 
(二)体能测试、面试
 
根据报名顺序由先到后排序确定体能测试人员,体能测试不达标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体能测试达标人员进行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考场参加面试,并按考生须知做好考前准备。考试时间、地点、考生须知详见《准考证》。
 
(三)体检、政审
 
以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体检、政审工作由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按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由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录用。
 
由于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而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成绩排序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
 
拟录用人选确定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苏家屯区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http://www.sjtq.gov.cn),时间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
 
(五)聘用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负责聘用,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合同制消防队员在享有年休假62天基础上应发工资标准为35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工资标准3000元(不缴纳“五险一金”),合同期为一年。
 
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负责对聘用的合同制森林消防队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后,依据每年的考核评鉴结论,对表现较好且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续签劳动合同;对不适合继续工作的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作内容及方式
 
合同制森林消防队员负责全区森林火灾扑救及非火险期的防火巡逻工作,其中,特殊岗位人员负责协助开展森林消防队伍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管理、人力资源法务等工作。除上述工作外,同时承接区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工作任务。实行半军事化管理,24小时驻勤,年休假62天,按森林消防大队排班制度轮休。
 
咨询电话:024-29816119、15734078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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