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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葫芦岛市绥中县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0 14:01:18 来源:

  2020年12月10日讯:根据工作需要,经绥中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名额、岗位及待遇

  (一)招聘总人数74人,专业不限,具体岗位如下:

  1、绥中县委办公室招聘4名;

  2、绥中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招聘2名;

  3、绥中县委巡察办招聘2名;

  4、绥中县政府办公室招聘4名;

  5、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4名;

  6、绥中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招聘5名;

  7、绥中县审计局招聘2名;

  8、绥中县政法委招聘6名;

  9、绥中县交通运输政务服务中心招聘10名(其中:男性2名,身高170厘米以上;女性8名,身高160厘米以上);

  10、绥中县医疗保障局招聘3名;

  11、绥中县营商环境建设局招聘3名;

  12、绥中县总工会招聘2名;

  13、绥中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招聘5名;

  14、绥中县委宣传部招聘1名;

  15、绥中县发展和改革局招聘2名;

  16、绥中县商务局招聘2名;

  17、国家统计局绥中调查队招聘2名;

  18、绥中县信访局招聘2名;

  19、绥中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招聘2名;

  20、绥中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招聘3名;

  21、东戴河新区综合党委招聘5名;

  22、东戴河新区自然资源局招聘1名;

  23、东戴河新区投资服务局招聘2名。

  (二)岗位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相关待遇按照“绥政发【2020】27号”“绥中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中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中规定执行。

  1、月工资1900元(包括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缴纳五险一金。

  2、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期满自行终止。期满后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且双方均无异议的,可在年度用工计划内,续签劳动合同。

  3、实行绥中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用人单位双重管理,人社局负责备案的管理方式。不列入事业编制。

  二、招聘条件

  (一)户籍条件

  具有绥中县户籍(迁入绥中县户籍确认时间截止到发布公告之日,不含公告发布当日);

  (二)年龄要求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号至2002年12月1号期间出生);

  (三)学历条件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4、具备录用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职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检、公示、聘用的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面向社会发布《2020年绥中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编外用工人员公告》,公告时间5天。

  (二)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

  考生实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本人亲自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他人。报名时间为12月16日至12月18日每天上午8点30分至11点30分,下午1点30分至4点30分。报考者应遵守报名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所有报考人员进入报名现场时需扫描国务院通讯大数据行程卡或辽事通健康码,接受体温测量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考生于考试当天提交“绥中县2020年招聘考试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表样见附件2)

  2、报名地点

  绥中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一楼就业服务大厅。

  3、报名时须提交的初审材料

  (1)报名表2份(表样见附件1、报名表粘贴照片);

  (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包括首页和本人页)、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注册后打印);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与报名表同版照片3张;

  (4)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建档立卡户家庭的毕业生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低保证及建档立卡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报名咨询电话:0429-6111006。

  (三)笔试及准考证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1年1月9日。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准考证发放时间:2020年12月29号。(委托他人代领准考证时需要提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将于考试当日张贴在人社局正门,1月11日在绥中县政府网站发布。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者,通过复试决定录取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建档立卡家庭、低保家庭的大学生。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执行,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在指定的县级(含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对本人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将在考生提出申请3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或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及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并组织递补人员体检。

  五、岗位选择

  经笔试、体检、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自愿进行选岗。因个人放弃等因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选岗必须本人参加,不允许他人代替。选岗期间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选岗资格。选岗结束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程序予以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诚信承诺制度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考试全过程,报考人员确保提供的证件和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资格的,一经查出,取消其聘用资格。考生在招聘期间要确保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能联系到本人,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严肃责任追究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纪或政纪处分。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他事项

  本次考试只组织笔试和体检环节,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绥中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2020年绥中县招聘考试考生报名表.docx

  2:2020年绥中县招聘考试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未发布)

  绥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7日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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