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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本溪市招聘2014年至2018年入伍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1 14:43:34 来源:

  2020年12月11日讯:按照《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20〕26号)及《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14〕55号)、《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及2016年参军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本政办发〔2015〕103号)文件规定,经市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将开展2014年至2018年入伍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按照《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20〕26号)及《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本溪市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14〕55号)、《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及2016年参军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本政办发〔2015〕103号)文件规定的应征入伍人员。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高校毕业生,须参加最近一个批次的招聘考试,否则视为本人自动放弃。笔试、面试、体检、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再另行组织考试,也不得参加其他批次退役高校毕业生的招聘考试。服2年义务兵役期满继续留在部队的、因故未服满2年义务兵役人员(因部队调整改革等原因提前退役的除外)、服役期间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人员、享受国家退役安置政策人员不予聘用;

  (二)应聘人员须为服役满2年且当年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录取、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回高校复学的当年毕业生;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四)年龄在27周岁以下(符合资格条件时的年龄不超过27周岁也可报名);

  (五)须为本溪户籍或本溪市生源,并从本溪市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青年;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步骤

  (一)报名

  按照《本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本溪市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本政办发〔2020〕26号)的要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从9月21日开始开展了2014年至2018年入伍的退役高校毕业生招聘报名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对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供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名单》及学历、学位复印件和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进行学历认证。经确认,符合参加此次考试报名条件的共计78人。人员名单见《本溪市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身份确认名单》(附件1)。

  (二)笔试

  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考试时限为150分钟。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50%+申论×50%,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加面试,不予聘用。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19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申论

  笔试地点: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军转大厦,本溪市平山区水塔路22号)十楼会议室。

  各位考生携带身份证,于2020年12月14日上午9:00—11:00到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如需代领需携带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准考证委托书。

  (三)面试

  笔试合格人员参加由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的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面试时间:2020年12月20日。

  面试地点: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十楼会议室。

  (四)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由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或市级体检中心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选择单位

  体检结束后,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合格考生的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组织考生依次自愿从候选单位中挑选岗位。考生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30%+资历评价分数×30%+面试成绩×40%。其中资历评价主要依据考生的学历及本溪军分区提供的其在部队服役期内的考核奖励情况,分项赋分后汇总计算资历评价成绩。

  选择单位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和公示

  考察工作按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招聘部门或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通过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三、聘用

  公示结束后,拟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聘用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到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对拒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生在考试到公示期间,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审查、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生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考生要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须知》(附件2)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按要求填写《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3),并按照要求做好体温监测。如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能正常参加招考各环节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咨询单位: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咨询电话:1524140198242808631

  点击下载>>>

  本溪市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身份确认名单.xls

  考生疫情防控事项须知.doc

  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

  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9日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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