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江苏 | 浙江 | 四川 | 福建 | 河北 | 湖南 | 内蒙古 | 甘肃 | 山东 | 贵州 | 海南 | 新疆
招聘 吉林 | 辽宁 | 江西 | 河南 | 广西 | 18luck新利app | 18luck新利appios | 青海 | 黑龙江 | 宁夏 | 陕西 | 安徽 | 天津 | 湖北 | 山西  
当前位置:首页 > 吉林 > 延边州
各区县导航: 全吉林 长春市 吉林市 四平市 通化市 白山市 辽源市 白城市 松原市 延边州 梅河口市 公主岭市  

2023年延边珲春市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03 09:17:33 来源:

  2022年12月03日讯:为大力引进符合珲春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和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工作要求的高素质人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珲春市2023年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方案》要求,珲春市拟面向社会择优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招聘珲春市各相关事业单位计划引进46人。其中,综合类岗位(非教师岗位)拟引进15人、教师岗位拟引进31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珲春市2023年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

  4.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综合素质。

  (二)年龄条件

  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6年12月2日至2004年12月2日期间出生),获得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2月2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2月2日为准,年龄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三)学历条件

  不同岗位对学历要求有所不同,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具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具有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合作办学院校毕业生除外)。

  注:本次招聘,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报考教师岗位中“限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免笔试。

  4.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合作办学院校、大专起点本科和HND学习形式除外)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应在《珲春市2023年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引才高校目录》(附件7)范围内。

  5.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同时具备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合作办学院校、大专起点本科和HND学习形式除外)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同时具备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全日制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院校应在《珲春市2023年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引才高校目录》(附件7)范围内。

  全日制学历认定标准如下:

  1.在国内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在学习期间不能建立劳动关系,不存在工资关系、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学习期间向学校转递本人档案;毕业时取得报到证。

  2.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在校学习期间(撰写论文期间及疫情原因除外)每年回国累计停留时间不超过4个月;在学习期间不能建立劳动关系,不存在工资关系、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四)其他条件

  1.珲春市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户籍条件及高校毕业生条件的,以《珲春市2023年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为准。

  2.珲春市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限制珲春市户籍条件的,须上传户口簿首页与本人页扫描件或照片至报名网站,迁入珲春市户籍时间截止为2022年12月2日(不含)前。

  3.2023年高校毕业生可报考符合岗位学历、年龄等要求的所有岗位。珲春市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仅限2023年高校毕业生、202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条件的,须上传未参保证明及《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附件4)扫描件或照片至报名网站。

  4.报考“限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报考专业以取得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为准,不得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全日制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自设专业本科、硕博士研究生及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硕博士研究生,视所学核心课程认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5.本次招聘教师岗位对于暂未取得相应等级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1)报考高中或初中教师岗位,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报考;对于在2022年及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2年及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上述所有情形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上岗后,可先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同时,须在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如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解除聘用合同。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2023年12月31日以前,无法取得“学历条件”中所要求的相应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2024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

  5.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

  6.公务员招录、延边州招才引智工程以及珲春市自主招聘、“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未满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考生在延边州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招才引智工程、自主招聘选拔过程中被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的人员。

  9.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人员。

  10.珲春市现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11.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回避情形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财务或者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7日9:00至2022年12月24日16:00

  报名网站:珲春示范区网(http://www.tmjnews.cn/)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只允许报考符合报名条件的1个岗位。考生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须一致;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完全一致。

  (二)报名须上传材料及要求

  考生在报名时须如实填写个人基本情况、学习情况、学历、报考岗位等信息,同时将相关材料上传至报名网站,填写信息及上传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的,报名审核将不予通过。

  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

  1.报考“限大专及以上学历”岗位的考生须上传下列材料至报名网站:

  (1)近期红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约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2)身份证(正、反面各1张);

  (3)高中之后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与学位证书(大专学历只需提供毕业证书);

  (4)高中之后各个学习阶段的学信网学习证明(在校学籍证明);

  (5)本人签字后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6)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等材料;

  (7)未取得学历与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上传学生证;

  (8)报考岗位有资格证书或其他特殊要求的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报考“限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考生须上传下列材料至报名网站:

  (1)近期红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约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2)身份证(正、反面各1张);

  (3)高中之后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与学位证书;

  (4)高中之后各个学习阶段的学信网学习证明(在校学籍证明);

  (5)本人签字后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6)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等材料;

  (7)未取得学历与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上传学生证;

  (8)报考岗位有资格证书或其他特殊要求的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限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的考生须上传下列材料至报名网站:

  (1)近期红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约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2)身份证(正、反面各1张);

  (3)高中之后各个学习阶段的学历与学位证书;

  (4)高中之后各个学习阶段的学信网学习证明(在校学籍证明);

  (5)本人签字后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6)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应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等材料;

  (7)未取得学历与学位证书的2023年毕业生须上传学生证;

  (8)加盖档案存放部门公章的《个人档案存放证明》扫描件或照片,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出具证明,须提供《个人档案存放承诺书》(附件5);

  (9)报考岗位有资格证书或其他特殊要求的须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10)加分项(非必要项):党员证明、校级学生会主席或副主席经历证明(仅限本科期间)、国家或省政府奖学金证书(不包括励志奖学金)、国家或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国家或省级三好学生证书等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12月17日9:00至2022年12月26日18:00。工作人员将在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根据网上报名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对考生进行资格条件初审。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允许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网上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缴费

  1.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须24小时内通过手机银行、柜面服务、网上银行3种方式向指定账户进行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16:00。

  2.考生转账账户信息:

  户名: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账号:000012012000002955345

  开户行:珲春农商行(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行号:314249420016

  注:转账时须在摘要信息(附言)处备注考生姓名及身份证后四位,并将完成转账页面或缴费凭证等信息,截图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视为缴费成功,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完成全部报名手续后,概不退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收费标准:报考“限大专及以上学历”“限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考生,笔试收费60元/人(报名费25元、考务费35元),面试收费80元/人(进入面试考生现场缴纳);报考“限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的考生,免笔试,收费105元/人(报名费25元、面试费80元)。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并完成缴费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打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及打印准考证时间

  1.笔试时间及地点:2023年1月7日(星期六),在珲春市内统一开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如因特殊原因推迟笔试时间,将在珲春示范区网发布补充通知;

  2.参加笔试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1月3日9:00至2023年1月7日9:00;

  3.面试时间及地点:拟定于2023年2月中下旬,在珲春市内统一开展,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参加面试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间:拟定于2023年2月中下旬,具体打印时间,请及时关注珲春示范区网发布的补充通知。

  (七)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每科满分均为100分,不设及格线,使用标准化答题卡,考生使用2B铅笔涂卡、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作答。本次考试不接受考试成绩复核申请(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除外)。

  1.综合类岗位笔试科目:《通用知识》;

  2.教师岗位笔试科目:《教育学》《心理学》《专业知识》。

  (二)面试

  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进行;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形式进行,“结构化面谈”“试讲”成绩满分均为100分。考生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考官现场打分,成绩现场公布。

  1.报考“限大专及以上学历”“限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考生。须参加笔试,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排名,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参考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多人笔试成绩相同且同时进入1:3比例的,一并进入面试。

  2.报考“限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的考生。免笔试,均参加面试。根据《基本素质分析评分表》(附件6)对考生所报材料进行基本素质分析,通过查阅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期间获得的国家或省政府奖学金证书、国家或省级三好学生证书、党员证明材料等,了解掌握其学历层次、政治面貌、学业表现、学生工作经历等情况,按照《基本素质分析评分表》进行量化赋分。基本素质分析实行百分制。

  注:本次招聘,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可报考教师岗位中“限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免笔试,基本素质分析评分表中“学习经历”部分,相应学习阶段其档位分值加12分折算。

  (三)成绩计算

  1.总成绩按照笔试(基本素质分析)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计算,“结构化面谈”或“试讲”成绩其中任何一项低于60分的,视为考试不合格取消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计算考试成绩时,按照所占比例先折算后再进行汇总,折算及汇总时,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参加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笔试、面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附件3)进入考场。无法提供上述任一材料的,不能参加考试,不予补考。

  2.在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要报考人员提供本人的“吉祥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扫吉祥码,佩戴口罩,现场测量体温,请报考人员主动配合。凡不能提供绿色“吉祥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律不允许参加本环节考试。体温检测超过37.3℃的报考人员或有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经现场评估确认可以参加考试后,按规定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并遵守相应疫情防控措施;经现场评估确认不得参加考试时,服从防疫工作安排。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

  通过上述环节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

  (一)报考“限大专及以上学历”“限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岗位的考生。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完全相同,进行加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二)报考“限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的考生。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基本素质分析中,学习经历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如总成绩、面试成绩及学习经历成绩完全相同,进行加试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

  拟聘用人选须到指定医院参加统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

  七、审档与考察

  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拟聘用人选档案进行集中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档案的考生及档案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各招聘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拟聘用人选进行考察。

  在体检、审档、考察等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此次引才资格条件或考生主动放弃,导致引才计划出现空缺的,可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岗位调剂环节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八、岗位调剂

  在以上环节结束后,将根据空岗情况进行岗位调剂。岗位调剂具体事宜详见补充通知(补充通知将在珲春示范区网发布)。

  九、公示

  在珲春示范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内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决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本次引进人选服务期3年(含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每年对引进人员进行年度考核,任意一年考核不合格的,不再继续享受相关待遇。服务期内不得报考延边州内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及招才引智工程选拔。

  在自主招聘工作任一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形,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进入体检环节考生名单公示后,个人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在服务期内辞职等情形将视为失信行为,列入不诚信人员名单,今后将不得报考延边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及招才引智工程选拔。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

  十一、纪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审档与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十二、保障政策

  符合相关标准的聘用人选可享受以下政策:

  (一)事业编制。落实省编制库备案事业编制。

  (二)人才津贴。给予年龄小于28周岁(1994年12月2日以后出生)报考教师岗位的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等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6万元人才津贴;给予年龄小于28周岁(1994年12月2日以后出生)的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8万元人才津贴;给予年龄小于32周岁(1990年12月2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9万元人才津贴;给予年龄小于35周岁(1987年12月2日以后出生)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人才津贴;人才津贴分6年发放。

  (三)人才公寓。符合《珲春市人才公寓管理办法》,在珲春市区无个人住房(含本人、父母、配偶)且租住商品房的,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

  十三、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珲春示范区网(http://www.tmjnews.cn/)为珲春市2023年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唯一官方网站。招考单位、岗位、人数、报考资格条件、疫情防控等相关信息,以及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珲春示范区网发布和进行。请广大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及各项通知。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咨询电话:

  珲春市委组织部人才办:0433-7525283、7528515

  本次自主招聘工作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01.附件1:珲春市2023年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02.附件2:诚信承诺书.doc

  03.附件3:笔试、面试考生行程轨迹、体温监测记录单.doc

  04.附件4: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岗位资格条件中注明“仅限2023年高校毕业生、2022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以及2021年、2020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岗位).doc

  05.附件5:个人档案存放承诺书(限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doc

  06.附件6:基本素质分析评分表(限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xlsx

  07.附件7:珲春市2023年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国(境)外引才高校目录(限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xlsx

  08.附件8:珲春市2023年自主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评分表(限国内“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岗位).xlsx

  中共珲春市委组织部

  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2日

温馨提示: 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更多
相关文章

本网站内容转载自网络,版权归原网站或原招聘单位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浙ICP备2021006785号,杭州市钱塘区引才信息咨询服务部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