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宜春丰城市卫健系统择优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3年04月08日讯:为促进我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 健康服务水平,打造多层次人才梯次队伍建设,现就2023年度卫健系统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需求的硕士研究生37名,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丰城市卫健系统择优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和学位,所学专业与应聘岗位一致,学科专业参考《学科专业目录汇编(2022年版)》(附件3)。
2.无违法违纪行为及无参加邪教组织记录。
3.其他有详细说明的,参照岗位条件细则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5日(周六)上午9:30;
2.报名地点:南昌大学东湖校区田径场;
3.报名时需提交材料:①现场填报的《2023年丰城市卫健系统择优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②个人简历、学信网在线学籍证明、学校三方就业协议、如期毕业、到岗承诺书;③历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证明;④单位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4.资格审查。招聘小组对考生提供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5.注意事项。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考生如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应聘资格,已签约的签约作废。
(二)面试
1.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名单后,招聘小组现场告知或电话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并告知具体时间和地点。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2.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面试成绩为100分,时间10分钟。实行面试最低分控制线,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予聘用。
(三)调剂
招聘小组根据考生综合素质情况,表现优秀的,给予一次岗位调剂机会(调剂岗位须与原报岗位条件一致)。
(四)确定签约对象与签约
根据面试结果,按岗位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选择确定签约对象(如末位成绩相同,则以“985”“211”学校层次、是否有医疗相关资格证及在校表现等确定签约顺序);因考生放弃签约产生的空缺岗位,按岗位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现场与签约对象签订聘用协议(请考生携带好三方协议)。
(五)体检与考察
入职前,统一在指定的卫生机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的,由市委人才办组织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卫健委和用人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内容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2023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居)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因体检和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而形成的空缺名额,根据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体检与考察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相关要求
(一)服务期限。拟聘人员服务期为五年,未满服务期不予办理调动手续,未经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擅自离岗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二)政策待遇。1.转正后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2.享受江西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薪酬待遇。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1.丰城市在编(含待上编的)卫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者;3.在2023年8月31日前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要求的资格证书者;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虚假资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者;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丰城市卫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5-6609210、660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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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3年丰城市卫健系统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职位表
附件2:2023年丰城市卫健系统择优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中共丰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6日